捐献器官的外地人士 可享受惠民殡葬政策
宁波公益网讯:“逝者有其安”是我国的传统习俗。去年,宁波破解“死不起”难题,推出了一系列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惠民殡葬,惠的不止是宁波人。
在宁波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的学生、驻甬部队现役军人,以及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与在宁波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仪基本服务费用。
今年,惠民范围进一步扩大。只要是在宁波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外来人员,也能成为惠民殡葬政策的享受对象。
在这基础上,若是选择入葬生态墓地,还能再次免除基本建设费用。
据统计,2012年,宁波市殡仪基本服务减免费用3118.64万元,免费提供骨灰盒4830只、免除费用144.9万元;全市有37189人享受了惠民殡葬政策,其中14747人的殡仪服务办理实现了“零消费”(丧属在殡仪馆不花一分钱),占总数的40%;免费入葬生态墓地(含骨灰存放处)4028人,生态葬法入葬率达到10%,减免费用524.99万元。
钱江晚报记者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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