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会不等于中国公益
芦山地震之后,一个似乎在意料之中的副产品就是造就了一个新的、有关中红会的舆论漩涡。地震发生之后不到12小时,“2万多个滚”、“受捐遇冷”等消息就被频繁爆出。随后,“地方红会虚开救灾药品发票”、有图有真相的“红会工作人员开车中途甩下志愿者”以及“百余艺术家在汶川地震义拍筹款8472万元不知去向”一再灼烧着公众的眼球,其中甚至还夹杂着一些旧闻又被人翻出混淆视野。而在这个越来越大的舆论漩涡中,最让公众以及相关人士关注的还是关于“重启调查郭美美”事件的相关争议。
根据众多角度的还原,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的倡议实际上是中红会社监委成员王永联合另一位成员刘姝威发起的建议,但是这个建议在并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被外界舆论在第一时间捕捉并关注。红十字社会监督委员会于2011年12月9日由红十字会牵头成立,共由16个人组成,包括了法律、财务、医学、传播、社会管理、救援等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其中有一些有公共声誉的人物,比如白岩松、王振耀等。
王永本人在5月3日接受央视《面对面》采访的时候表示,自己曾经仔细研究了监察部和红十字会一共五个单位联合做出的调查报告,他认为并没有正面地对公众引发的质疑给予正面的回应,所以他个人判断问题肯定存在。但是当他和其他委员沟通后,大家的态度并不一致,“有些委员的态度就是觉得这个事情有必要调查,有些委员就觉得这件事情没有必要调查,已经都说清楚了,那当然也有一些委员是觉得可以调查,但是什么时机调查,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调查,谁来调查,需要斟酌。”而事实上他的提议目前还没有提交审议。
而事实上红十字会也在第一时间对此发布了划清界限的声明,先是在4月26日声明是否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这将由社监委独立决定,红十字会无权干涉。而仅仅两天之后,红会又发表声明,坚持对郭美美事件的原有认定。
这些纷争看起来首先是社监委内部有不同看法,而且也没能达成统一行动决议,而红会的两次声明的潜台词或可被解读为对重启调查设想的不认同。表面看起来,这些纷争更多是不同观点的摩擦,但这些现象背后其实有更多值得追问的问题。
红会称自己是“三重赋权”:国际赋权、国家赋权、社会赋权。但是在这种定义下,再反观近年来的一系列事件,我们不仅要问:依然在参公管理的中国红十字会到底可以被视为一个公益组织吗?如果更进一步,在广泛的公众视野中,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中红会”被等同为了“中国公益”,甚至在前两天香港向芦山地震捐款的讨论中,很多香港的反对者也将对红会的质疑放大到了对中国整个公益行业的质疑。
而中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该由谁成立?谁来监督?谁来提供运行成本?这个组织的公信力同样引发关注,同样值得深思。
一系列看似无解的问题背后唯一可以预见的是,由芦山地震引发的红会舆论漩涡还会由不同的相关联事件导致一再上演。
公众和舆论根本没法确定是应该按照政府还是按照民间组织去考量红会的作为,如果红会的改革路径不明确,如果具有特殊性质的组织形体继续存在,公众考量这个组织的标准是什么?政府标准,企业标准,还是社会组织标准?三重标准的社会定义不同,在模糊的身份下,永远都只有不确定的未来,恐怕下一次的质疑,有可能是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这样的红十字会?是在每次新闻热点出现时供质疑,还是切合实际的一种社会服务。
可以明确的是,红十字会的表现并不代表中国公益组织,此次地震在政府不发动募捐的情况下,中国扶贫基金会、壹基金等公益组织依靠自身的努力募集了大量善款,真实地再现了中国民间的公益力量。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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