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金会:自筹资金的烦恼
提出要求
近日,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光华基金会)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常州市教育局共同启动了“万事达卡-光华”公益创业行动。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向光华基金会捐赠5万美元,通过与常州市教育局和常州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的合作,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创业教育工作。
发布会举行的前一天傍晚,光华基金会秘书长于秀红从泰州赶到常州,她已经连续出差一个礼拜,发布会结束后,又马上乘坐高铁前往南京。江苏省是全国职业教育发展最完善的地区之一,因此光华基金会的大部分项目合作伙伴都分布在此。
早在一年多以前,于秀红的日程安排远没这么紧张。“那时主要和项目执行方沟通,像各地教育局、学校或者一些司法部门,基金会的资金几乎都来源于‘光华控股’,不需要去接触其他捐赠方。从去年开始,理事会开始要求基金会有自筹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也就相对多一些。”据于秀红介绍,光华基金会理事会规定,从2012年初至2016年底的5年内,基金会需逐渐增加外筹资金在捐赠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具体以每年10%递增。也就是说截至2016年底,该基金会需自筹的资金比例将达到50%。
2005年4月,光华基金会由北京光华长安大厦捐资200万设立,通过几年的项目摸索,在2007年进行了战略调整,确定了沿用至今的资助方向:致力于在中国“普及创业教育、创造积极人生”,为中国职校学生、服刑在教人员和社会弱势人群提供创业教育机会。截至2012年,累计培训学生近13万人,149名校友成功创业。
资金申请上,光华一直采取的做法是:在每年年底,按照项目开展的规模和需求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并提出预算向集团申请。次年1月,预算通过,集团拨款,项目实施。2013年,基金会支出预算与2012年基本持平,都在500万左右。对于于秀红来说,就意味着要比去年增加50万的自筹资金。
“去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基金会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支持了我们的创业精神大赛,因此完成了10%的任务,今年到目前为至,确定的捐赠有万事达的这5万美金和另外一家国际服装品牌的5万美金,应该到年底完成100万没有问题。”于秀红告诉记者,由于光华基金会是企业基金会,做的又是发展型项目,在募款上存在一定难度。“别人会说,既然你是企业基金会,向你们企业要钱就好了啊,为什么还跟我要?另外发展型项目本身就不像慈善类项目那么容易触动人。而大型的跨国企业视野会更开阔一些,对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精神的认同度会更高,所以现在外企是我的主要筹款对象。”
2013年4月,光华中国顾问委员会会议召开,纽约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麦肯锡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等6家单位成为首届会员。会员代表除了需要每年至少参加两次光华基金会会议,提出合理性建议外,还必须每年提供至少1万美元的捐赠。这也成了光华基金会一个新的捐赠收入渠道。
面临的问题
有着留学背景和境外NGO工作经验的于秀红善于和外企打交道,但她也不得不承认,花外企的钱太难了。每一笔支出必须事无巨细地按照对方的要求和格式填报。“我们机构本身就比较倾向于外企的工作模式,但偶尔也有员工会力不从心。”
人力是让于秀红倍感困扰的难题。尤其是有了自筹的要求后,她更是迫切地感觉到基金会需要招人。“随着项目点的增加,工作量变得越来越多,压力也会更加大。最重要的是机构此前没有过筹资官员岗位的设置,而现在必须要增设这样的岗位。”基金会共有全职员工14人,除了秘书长外,主要分为创业教育部门和综合项目部门。
但招聘信息挂了大半年,于秀红一个合适的人选都没碰到。“基金会本身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就高,要求有能力有热情,认同基金会理念,还得有体力,因为现在项目点在各地,肯定避免不了出差。行业里本来专业的筹资官员就不多,做得特别好的流动性也不大。”于秀红坦言,在整个非公募基金会领域,光华基金会的薪酬是中等水平,单从薪酬上考量,不具备吸引人才的特别优势。
“尤其是去年民政部门对行政支出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在人力成本上更需要控制。大幅度提高薪金要求也是不现实的,只能通过上升空间和渠道等方面来增加吸引力。”
除了人力外,自筹要求给于秀红带来的另一挑战是关于项目规模的控制。“今年是第二年,这方面的影响还没有显现出来,因为毕竟需要筹措的资金比例还不是很大。但我不确定在几年后,这个比例上涨到一定程度,在我需要扩大项目规模,向集团申请更多的资金支持时,会先考量我自己的那一部分是不是能募到。”
企业家的考量
事实上,虽然自筹的要求给于秀红带来一些压力,但从长远角度考虑,为了增加平台的开放性和机构的独立性,她愿意接受这样的挑战。“我们理事长实际上是很开明的,在企业基金会里,光华算是独立性比较强的。他也是从可持续这样的一个角度判断,提出了这样的想法。”
而对于企业基金会自筹的行为,泛海基金会高级项目经理谭红波却并不十分认同。他认为有一到两家明确企业支持的基金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基金会,企业基金会的收入主要应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来源于发起成立的企业;二是基金会的投资团队对资产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像泛海、安利、凯峰……这些是企业基金会。而友成、阿拉善等是企业家联合基金会。我不赞成企业基金会去自筹,它一定程度上与企业家成立基金会的初衷不太一致。”
提到企业家成立基金会的初衷,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对此早有分析。他认为企业成立基金会的动机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急功近利型”,在捐助过程中注重换取实际利益;二是“公司发展战略型”,虽无短期的商业目的,但希望借此提升公司形象;三是“公共利益型”,不谋求任何公司或个人直接或潜在的商业利益。
“单纯为了公益目的而成立的企业基金会很少。企业成立基金会都有一定的目的性。”谭红波说:企业在成立基金会之初,第一笔捐赠是在计划范围内,没有压力,但时间一长,这种基金会资金来源的单一性会给企业带来另一种压力:根据相关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企业家会考虑我到底要不要多捐,是不是要一直这么捐赠下去,是不是考虑进一些其他的资金到基金会来。”
“还有的企业家认为自己有很多资源,觉得可以拢到一起做这样的事情,也是成立基金会的动机之一。但时间久了,项目没做好,很多捐赠是看在面子上的一锤子买卖,资源都用掉了。就也开始让员工去开拓资源,去募款。”谭红波介绍,据其了解,有很多企业没有对其基金会明确提出自筹的要求,但也会通过减少对资金捐赠、增强对基金会的控制等其他手段“暗示基金会自己想办法”。
“我也不是完全不赞同企业基金会筹资,光华项目做得好,能筹到钱,这是无可厚非的。对于基金会的独立性上也有好处。而一些基金会只说不干,浪费了平台。”谭红波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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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企业基金会发展报告》(2012)显示,自2004年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起,截至2011年,国内的非公募基金会已达1279,而企业及企业家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为285家,2010年末总资产为36.4亿元,占非公募基金会总量和总资产比例分别达到22.3%和16.7%。
在2012年3月举行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民政部表示将加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在一些地方并将在全国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异地商会审批权等,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各省开展市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试点,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各地方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多以企业基金会为主,企业基金会的数量仍在不断攀升。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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