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慈善的十大误读
来源:环球慈善 作者:李奎误读一:政府是主角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邓国胜的一个调查数据,很能说明目前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角色。
2008年760亿地震捐款中大概有60%是民众直接捐给了政府,在使用过程中,政府占了75%。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慈善民间组织相对能力比较弱,没有能力花这么一大笔钱。同时,善款大概有60%是捐给政府的,老百姓直接捐给政府,由政府来花合理合法。
政府在慈善事业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是个老话题。
从我们目前的国情来说,政府处于强势地位,比很多NGO更有能力。政府动不动就越俎代庖,劝募是政府动员,志愿者也是政府动员,没有去发挥民间的力量,真正的志愿者精神就会泯灭,民间组织的生存空间就会被挤压。
而民间组织的优势就在于它的“软实力”,集中做一些政府想不到的小事。但是这些小事恰恰会满足老百姓多元化的需求。
以香港特区和欧美国家为例,这些政府对慈善组织的财政支持措施主要是购买服务。因为你提供服务,我才对你进行项目的支持。香港特区和欧美国家政府对慈善组织的财政支持分别占到慈善资金总额的70%和30%至50%。而目前我国财政对社团支持虽然也到达30%,但更多是一种“人头费”式的支持。
政府最佳的角色,就是政府更多是从信息、政策方面去引导和扶持,包括精神层面的奖励,不要代替民间组织做慈善。政府一定要清晰地把握界线,不要越位,也不要缺位。
中国慈善事业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介入,但是政府应该明白,今天的介入是为了明天的退出。
误读二:大公益小慈善
2009年11月2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透露了一个信息:中国《慈善法》已通过民政部送达国务院。这又让不少学术界人士开始讨论:这部法律为什么不定名为《公益法》?如题,公益与慈善的名分在中国的争论越来越“较真儿”了。
公益源于慈善,又发展了慈善。这个说法,大家还是认同的——公益慈善本是同根生。
其实,“公益”是五四运动后才在中国出现的,是“公共利益”的缩写。而慈善的命运更加坎坷,直到近些年名声才有些许好转,以至于像文章开头说的那样,民政部把“慈善法”送达国务院了。
笔者倒是同意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涂猛的说法,在“慈善”前冠以“传统”,在“公益”前冠以“现代”,称其为“传统慈善”和“现代公益”,两者的比较才是有意义的。如果同为“现代公益”和“现代慈善”,“鱼”与“渔”的区别已经不很明晰。
俩词一较真,都归到一个字:爱。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可争的呢?
误读三:有钱人的事
有人认为慈善是有钱人的事,说到底就是钱的事情。
既然从钱开始说,那看看下面一组数字,或许最能说明问题:世界宣明会2005年全球募款19.7亿美元,就以其中香港的6亿港币募款来看,90.9%来自个人;2004年乐施会募款的90%,中国绿色和平募款的96%、无国界医生募款的98%,都来自个人捐款。
而据中国社会科学院9月16日发布的《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中的统计数据,2008年全国捐赠总额为1070亿元人民币,是2007年的3.5倍,其中内地公民个人捐款占54%,首次超过了企业捐赠。
不过,慈善不仅仅是钱的事,似乎更为人们所认同。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到北京奥运会,大量志愿者贡献的时间、心力与体力,自然不比大款矮半截。套用最能代表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精神的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把志愿者们贡献的时间,换算成金钱,那可是一个令人咋舌的巨大数字。
其实,普通的社会公众才是慈善力量的源头,毕竟有钱人也是社会公众中的一员。
误读四:零成本
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海南三亚红十字会副会长一段“要对所捐善款收取5%的管理费”的言论,使中国红十字会曾经陷入一场信任危机。因为这次事件,社会公众开始知道,原来自己的捐款里面还有一部分管理费。
而相反,牛博网承诺将收到的210余万元的善款全部用于地震受灾群众,且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去灾区前线工作,所有费用全部自理,不会使用善款。
为此,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傅蔚冈曾经在自己的博客里以牛博网“零成本”慈善为网友们算了一笔牛博网组织者“自理”费用的账。
傅蔚冈以15名志愿者两个星期每天的人力成本、吃、住、行合计支出近10万元,占了捐款总额的4.6%,如果再考虑工作人员的办公成本——笔记本电脑、通信费以及其他开支,那么这个比例将更高。
此次牛博网的捐赠活动看似免费,实际也是耗资不菲。
经过30年市场经济洗礼,按说这个道理公众应当不难理解,但为什么还是会有慈善“零成本”的说法?原因在于国内公益慈善机构的透明度不高,在于监督的缺失。
误读五:天使或魔鬼的境外NGO
境外NGO进入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1995年兴起一个小的高潮,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又兴起新的高潮。到目前为止,估计进入中国的境外NGO在1000家以上。
目前在中国,对外国非政府组织有两种较为极端的对立看法——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
虽然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负面看法和正面看法都有一些事实依据,但无论是根据某些外国非政府组织或者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某些活动,就将所有外国非政府组织“妖魔化”或是将它们“天使化”,都是非常片面的和极端的。
其实,这些境外NGO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它们给中国带来很多境外资金。比如福特基金会一年对中国援助在1个亿人民币,像香港宣明会在中国援助每年都是几千万元。
这些境外NGO能够抓住国际潮流,有很敏锐的意识,能够把新的价值和观念带到中国,比如说关注环保、低碳经济等理念和观念都是境外NGO带到中国来的。境外NGO还为中国带来了很多管理的知识、经验以及人才。
然而,我们也看到有个别境外NGO影响了中国社会的秩序和安全,包括一些境外NGO本身的不规范行为。比如,2008年有一家境外NGO在云南西双版纳出现的丑闻等。所以,境外NGO既带来了精华,也带来了糟粕,我们不能因为有蚊子、苍蝇要进来就永远不开窗户。
误读六:慈善秀
百度里对“作秀”的解释挺详细:“作”是中文,“秀”是英文show的译音,是现代汉语的一个新词。“作秀”有三种解释:一是表演、演出;二是展览宣传活动;三是弄虚作假,装样子骗人。
虽然解释这么周全,但是把“慈善”和“作秀”结合起来,大多不会有前两种的解释。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在全球财富榜上排名第二的沃伦·巴菲特纷纷捐出自己的财产。在国内,曹德旺、陈发树等很多企业家也纷纷效仿,不乏宣布捐献巨额资产的富豪,甚至还有自己一分不剩裸捐的。但是,这些行为往往引来一片质疑之声,被指为作秀,甚至是为商业运作暗度陈仓。
不知何故,人们对带有宣传性质的慈善活动非常反感,仿佛他们的捐款比铁公鸡的一毛不拔还可恶。说到底,还是社会公众对企业家的不信任,企业家究竟是弄虚作假装样子骗人,还是真的在回报社会?
这种不信任如何累积的,我们姑且不论。
中国的慈善事业尚不发达,大多数人还达不到无私奉献的境界,某些企业和个人带着功利心做慈善,只要没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只要他在做,就应该得到谅解。
何况,古人修桥铺路也望福德荫及子孙,而今企业行善同时宣传一下自己有何不可?做了好事又有回报,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投入慈善事业。再说了,我们凭啥要求人家做善事的只许出钱不许出名?
不过,我们需要提防的,是那些弄虚作假,装样子骗人的“秀”,毕竟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误读七:伪公益真营销
公益营销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说企业做公益活动跟企业追求的利益没有关系的话,那是虚伪。但是如果纯粹地将公益活动看成追求利润的一种投资的话,那就是伪善。
2009年5月,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之际,上海《东方早报》的一个调查显示,“5•12”之后,人们对自己和他人进行的慈善行为的看法有了变化。
有更多的人改变了此前“慈善是作秀”的想法,转而认为“慈善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显示出大家对慈善行为有了更强的认同感。
有32.8%的人表示,和一年前相比,自己对企业从事慈善捐赠或慈善事业的态度持有更加积极的评价。这部分改变看法的人中,此前有高达64%的人认为企业慈善“是一种提升企业形象的公关活动”,认同率最高。但现在认同最高的变成了企业慈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有55.5%的人持这一观点。
只要对公益有益,何必非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但是义、利如何双赢的确是个难题。
误读八:用钱排位的排行榜
这几年,慈善排行榜的争议不小。
2009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公布的时候,一如既往,这个榜单引发的更多是争议而不是舆论对上榜者的敬意。从榜单上善款由多到少的排列形式,到“捐赠不兑现企业名单”因故未公布背后所体现出的捐款人与受捐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不难看出人们有这样的疑问:捐多少,才能算一个慈善家?这个答案不应只从数额上寻找。一个身家数亿的富豪捐出几百万,和一个小学生倾尽压岁钱,其爱心孰大孰小难以对比。
其实,这与当下中国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差距而产生的群体社会心态有关。人们也在内心中为拥有不同规模收入的富人确定了一种“捐款赎罪”的最低标准。凡是捐款达不到这个心理标准的,舆论就群起而攻之。
在群体社会心态失衡的情况下,中国的慈善事业也有开始显露偏离常轨的端倪。最引人注目的是捐赠的数额,慈善排行榜的排行标准也是金钱数字,仿佛谁捐款最多,谁就最有善心。这样过多关注金钱的慈善活动,把慈善变成了富人的特权。
误读九:央企社会责任领先
说起央企社会责任,前些年还有对国企捐赠合法性的质疑和争论,国企捐赠是“慷他人之慨,贪天之功,据为己有”。不过这个争论,显然已被10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所淹没。
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分析2008年的结果看,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较低,处于“起步”阶段。但相对来说,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远远领先于民营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
此消息一出,顿时一片哗然。许多专家和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质疑,称该报告结论不具有代表性。而网络和媒体,则更是不客气地将之称为:社科院这一研究结论无疑是往央企脸上“贴金”,是央企的托儿。
对大家来说,“央企的社会责任远远领先”,与大伙的感受不符——明明我头上雷雨交加,你却硬要说晴空万里,我信吗?
误读十:裸捐
从余彭年到牛根生、曹德旺再到陈发树,一个个企业家“豪捐”、“裸捐”成为慈善家,而舆论给予的是吝啬的掌声。
尤其新近陈发树“豪捐”消息一出,质疑声似乎要比赞美声来得更猛烈,“避税说”、“炒作论”接踵而至。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富豪社会信誉度太低;另一方面,是我们的制度并没有给公众一个可以信赖的平台。
财政部研究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法专家提出质疑:这里面可能涉及一个避税问题。像在国外,为什么那么多富豪都要成立慈善基金,而不将财产留给子女,或者给的很少,就是为了避遗产税,因为在国外,遗产税需要缴纳很大一笔。里面的情况挺复杂,也许,陈发树此举是未雨绸缪吧,可能也是请了税务顾问研究过。也不排除一些人或者企业有其他目的,比如洗钱或者带有其他商业目的……
相比美国关于慈善基金的法律规定,每年只需花出5%的钱,剩下的95%可以用来投资,使慈善本金不断放大,从而滚动增值,继续做慈善。这就是洛克菲勒等基金能持续百年的原因。
任职新华都集团CEO的唐骏是陈发树豪捐的幕后推手,他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或许可以让那些质疑的声音再理性一些:如果你有一杯水,你可以独自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在家里慢慢享用;如果你有一条河,应当学会与他人分享。但往往被期望全部拿出与人分享,否则便要受舆论的口诛笔伐。其实对于做慈善,人们应该有更多的宽容。
现今的中国,变革与保守并存,各种意识也纷繁复杂。对于一件事物,往往有着各自的看法,这并不是坏事。但是任何问题争论的前提是,能有一个底线,超出这个范围的讨论则显得滑稽可笑。这个底线就是事物的最基本定义。任何脱离了这种定义的讨论都容易出现误读。中国人对慈善之所以总是误读,与人们对慈善概念的理解偏差不无关系。
在此,《环球慈善》力争通过采访尽可能多的行业从业者,展示中国人心目中的慈善定义,也试图找出误读慈善的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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