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领补贴而非劳动报酬有悖于志愿精神吗?
从国际惯例以及志愿服务组织者的人性化管理来看,向志愿者支付交通、用餐等补贴作为对其志愿服务的尊重和认同,应是被更多志愿者所接受的。志愿者接受NGO的补贴,与其从事志愿服务所彰显出的志愿精神并不矛盾,反而是对其志愿服务的一种肯定、认同和鼓励。长期以来,由于传统文化背景的原因,中国人似乎已经把志愿者神圣化了。在很多人的头脑中,志愿者=做好事=无私奉献=不能收取任何回报,而与此相反,徐永光就认为,事实上,有私奉献才是志愿精神的原动力。
其实为志愿者提供的补贴并非劳动报酬,而是机构或项目本应支出的运营成本。也许我们已经习惯了志愿者分摊部分成本,并认为志愿服务就应该这样。如果有条件的机构主动承担这部分成本,无需志愿者自费,反倒不习惯了,误以为是给志愿者的经济回报,是对志愿精神的玷污。
诸如志愿者不能领取补贴,专职公益人不能拿工资或不能拿高工资,公益人不能喝咖啡、做慈善不能作秀等理想化、高期望、圣人化的观念,实质上是“反人性的道德绑架”,不利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对公益人的道德绑架,也同样存在于NGO内部,比如以所从事的工作是公益慈善为由,要求员工无条件奉献、牺牲,不领工资或只拿很低的工资,不买社保、不发加班费、在机构运营困难时要求员工捐一部分工资等等,这样的情况显然是在侵害员工利益,影响团队的稳定和机构的发展。
很多人可以接受享有特权者和垄断企业、制污企业的高管、员工们拿高工资,却无法接受为公众谋福祉的公益人拿高工资,拥有体面的生活,实在是一个冷笑话。
很多公益人一开始靠激情、靠理想,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核心价值观。但当激情消退,或者所从事的公益职业同个人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比如工资太低结不起婚、难以养家糊口等等,人的价值观就会改变甚至否定,进而逃离公益界。
来源: 公益慈善论坛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