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的反思
日前参与社企嘉年华活动,虽然觉得我们对社会企业的想像仍有点单调,还是很高兴多年之后社会企业再次掀起风潮。风云再起
2006年开始接触社会企业概念,当时尤努斯因为微型信贷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台湾曾有过一股热潮,毕竟以商业模式经营社会事业是很大胆的创新。趋势科技的张明正董事长和作家王文华因此合夥创立若水,希望以创投孵化社会企业。然而也许是整个社会环境及科技的条件还不够成熟,接下来几年社会企业的发展停滞不前。约莫到了2011年,网路科技的进步,包括社群媒体及行动装置应用等,企业经营的许多面向可以用极为低廉而更有效率的方式代入,因此兴起了一股创业潮。当然,社会氛围的更替、世代重心的移转,也造就了社会企业的风云再起。
虽然是财务背景的人,我向来对社会企业概念抱持着比较保守的态度,直到今日亦复如此。回顾2007年写的文章,我比当年的自己在各方面都较为成熟,对社会议题有更具体而深刻的投入,此时搬出旧文虽不免有“记得当时年纪小”自我缅怀的味道(以下省略数万字XD),一方面想表达新创概念仍有其固有的局限,变与不变的权衡最后可能还是回到根本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希望提出铮言,让公益体系更加健全茁壮。
万灵丹?
社会企业Social Entrepreneurship这个概念突然间红了起来,不知道是好是坏。固然让大家了解当前世界潮流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工具是件好事,但会不会因此让大家怀抱不切实际的空想、忽略社会企业的复杂性及矛盾所在,致而衍生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就很难说了。
在台湾,部份社会议题是不是已经不需要这么多资源了?在这样的聚光灯效应下,其他的议题是不是就被排挤了?此外,我们的宗教界呢?捐款用到那里去了好像也从没有人过问。某NPO说曾经为了一个计划投入三四千万结果失败,现在计划到云林做微型信贷,我的心里突然咔哒跳了一下,这样真的好吗?资源一多,边际效用就低了,无效率状态很可能就出现了,如果把资源分配到更需要的人身上,不是更好吗?也就是说,这些大型NPO如果能转型为创投性质,资助有具体可行方案的小团体或个人来执行,是不是对社会的总体价值更有贡献?
NPO想扩展财源,但转型为社会企业并不容易,要靠近资本主义又要回归成立宗旨可能产生很多冲突。现时很多企业的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其实只是在消费爱心,并不是真的了解议题,社会企业看起来是解套的方法。然而如何有效率地处理营利行为的经营管理问题是一大挑战,这是连一般企业都很头痛的事。
报酬衡量
社会企业的报酬结构是金钱报酬加上社会报酬(Social Return or Social Impact),一般用净现值法等财务方式评估社会报酬。老实说我对社会报酬如何评估还是有疑虑,毕竟这种东西难以捉摸与量化,光是一句“要与议题有直接相关且发生可能性高”就让这个报酬具有无穷的可能性。(按:近期主要的趋势是衡量“社会影响力”,但仍摆脱不了相同的问题,尚有诸多讨论)
我的想法是,在理性的决策下,社会企业社会报酬+社会企业金钱报酬 >= 正常企业金钱报酬
这个案件才有经济意义,也就是说它的机会成本就是正常企业的金钱报酬(暂先不讨论非理性决策,例如特殊个案或政策)。社会报酬假如占总报酬的比率较高,社会企业金钱报酬有可能小于正常企业金钱报酬,也就是socially feasible但financially unfeasible的情境,假使社会企业又与正常企业一样以永续经营为目标,似乎必须有一个宽限值存在,也就是做了很有意义的事,但周转不过来或是财务上持续恶化,现实的挣扎不免要浮上台面。挣扎的程度要视社会报酬占总报酬的比率而定,此外,假如金钱报酬甚至低于边际成本,很可能无以为继。
想要完全摆脱这样的困扰,除非现实上资本雄厚或有其他金流挹注,否则就是社会企业的金钱报酬就已经高于正常企业报酬。资本雄厚或有其他金流的NPO,玩什么议题都可以随心所欲,但社会企业的金钱报酬高于正常企业报酬却不常见,因为如果有利可图应该早晚会有竞争者(包括社会企业及正常企业)进入。
结论就是,假使不是很有钱或有人大力赞助,既要social impact又要financial sustainability,社会企业很难摆脱对核心价值的挑战。这也就是目前几个大型社会创投出现的原因,例如阿育王和若水,它们的目的就是让社会企业可以专注在自己的创意上而不用在现实里摆荡,确实是导引及分配philanthropy资源的一个解法。
商业模式
目前国际上的案例大致可归类出几个不同的business model,包括利用政府法令独占巿场;利用公益溢价(Goodwill Premium,例如去喜憨儿烘焙屋不是因为好吃,而是因为有慈善目的,消费者愿意多付一些钱);差异化产品巿场,利用差别取价(Price Discrimination)重分配经济资源;结合人类行为的创意等。我觉得疑虑也不少:独占巿场可遇不可求;公益溢价被滥用也有眨值问题而且这种模式容易被抄袭;差别取价要能真正完全区隔开来,而且产品或服务也要经得起正常的巿场检验。总之创意很重要。
此外,会不会最后仍然是有名的大团体在“捐款巿场”之外囊括“社企巿场”?(按:社群媒体兴起时也有人说小团体能见度会提升,但结果仍然是大团体垄断)金钱利润如何在议题或受助团体分配,甚至照顾所有利益相关人(按:近期有公平贸易机构员工被改为约聘等争议)?
Muhammad Yunus的微型信贷我也不免要怀疑,15%的高利率难道一般银行不会心动吗?竞争者难道不会进来吗?利用群体互保的族群行为保证还款,但人类行为难道不会出现破坏者吗?也许诱因够大的时候,人类行为就会受到挑战?况且,人类的行为是会学习和改变的,这种机制难道不会被破坏吗?在那个区域可行,但在其他文化里也可复制吗?
助人,是自私的事情
听到温世仁先生改造中国西部黄羊川的故事,虽然敬佩这样的宏愿,但心里也是直犯嘀咕。五千万美金,玩什么议题都玩得转,但是不是真的激起当地住民翻转自己生活环境的能力和意愿?还是只是增强他们的依赖?让他们从农业社会跃进到网路社会,价值观或当地文化的冲击如何?我们给的,真的是他们要的?我们真的明白自己要带来什么改变吗?
社会企业和正常企业一样应该试着永续经营,我也有疑惑。假如有人可以做得更好,成功不必在我,那是不是就该退场?而且NPO的特性就是,当它的议题被解决或消失,它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那么,社会企业是否也该如此?要以什么样的速度成长?
毕竟社会企业也才出现不久,目前还看不出来这种经营模式是不是持续可行。再者我们也别忘了选样误差,台面上被提及的社会企业案例肯定都是成功的个案,也许失败的也不在少数,只是已经消失看不到而已。
利用资本主义消弭天生或资本主义带来的不平等,不管怎么想都觉得是件很辛苦的事,也许架构一个企业部门和公民部门的有效合作沟通平台会比同时身跨二部门来得更有效益吧。假如我们能小心翼翼地避免乡愿、伪善和矫情,事情就会不一样,不管是不是以社会企业的模式。
来源:社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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