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3-10-15 17:52:08

余姚水灾反思: 重建人道,不可遗忘灾难





  前言:多项数据指标对比显示,如果发生极其大的自然灾害时,全球面临要付出最大代价的地区是五个:第一是日本,第二是美国,第三是中国大陆,第四是台湾地区,第五是墨西哥。


  从雅安地震、岷县地震再到西藏昌都地震,从广东潮汕水灾到浙江余姚水灾等,恰是灾难频繁,使得人们更容易忽视、遗忘灾难。宁波余姚水灾后满目疮痍,给中国敲响了警钟,灾难并非远离都市,远离聚居人群,灾难从来不会自然消失。


  10月13日是国际减灾日,中国人需要在灾难中学会更多减防灾知识,需要重建人道主义救援体系,辅以更多的社会自治能力以及公民行动自救理念。


  那些被遗忘的灾难


  人们只关注大灾大难,那些中小型灾害却常常被一笔带过。


  社会总是关注“灾难的级别”,却往往忽视灾难中的人。其实,受灾者在灾难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不受关注,而失去更多的人道救助。至今,很多中小型灾害由于被遗忘,灾民仍然活在困境中。


  此次浙江宁波余姚水灾,因其地理位置,以及新媒体影响力,有了更多的关注度,然而,依然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譬如,缺乏一个社会自救体系,缺乏完备的减防灾知识系统,缺乏社会治理层面科学的“救灾秩序”。


  人们在灾难面前会突然发现,不仅生活被灾难冲击,还发现自身对人道主义救援知识的隔膜。


  我们为什么要救灾?


  从人道主义出发,灾难中的人都理应得到人道救助,而不取决于灾难的受关注以及级别大小。


  救灾不需怀着高尚价值,接受帮助的人是主体,救灾与施爱者不能“反客为主”,救灾者不要强调救灾的无限责任,而是有限责任,更高尚的目的有时候反而带来更大的灾难。


  就媒体报道而言,《南方都市报》首席研究员南香红认为,中国媒体有一个传统,越大的灾难越需要大的救灾行动,歌颂大英雄和感恩,我们看不到灾难中的苦难,看不到灾难当中个体生命的感受和经历,看不到灾难对个体命运的改变。


  捐资捐物就是救灾吗?


  作家卢跃刚指出,一发生灾害,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赶快捐衣物,但这种反应给灾区带来了巨大的环境问题和医疗危机。很多捐赠的衣服和食品大多未经过检验,食品甚至是过期的,反而加重了灾区的次生性灾害危机。


  救灾要考虑体系,城市人对乡村人的救灾,要了解乡村的现状,在认知与格局上有大体的掌握才行。外部嫁接的资源并非只有物质,还有诚信,从生命尊重到产权,从实体文化到文化秩序等。


  人道主义救援的安全边界在哪?


  在灾难中,我们每个人都会被抛至一个特殊的环境下,不仅仅是灾民,还有很多参与救援的人员,我们对人性的理解仍然很简单。作为救援者也好,媒体报道者也好,进入一个陌生的系统后,人道主义救援的安全边界在哪?


  《南风窗》前副总编张良认为,灾难背后有人、有原来的社会关系,我们所有的努力,可能不是说重建一个系统,而是去适应和修复这个系统,如果我们抱着一个重建系统的想法,抱着“我在一张白纸上替你们画一幅美的画”的想法,这样做当然会发生冲突。


  什么是人道主义?


  无论是救援也好,做报道也好,还是关注者也好,我们的目光常常被吸引到一些冲突性和戏剧性的人物身上,但是在大灾难背后,很多人的生活属于正常状态,但从生态来讲,这样的人群照样是灾民,与受灾严重的人相比,他们又觉得自己不是灾民,这些更多常态下生活的人,同样需要关注,不是因为他们太普通了,不是因为他们太过于常态了,然而他们的确又生活在灾难中。


  例如,中国许许多多中小型灾害被人忽视就是这样心态的反衬。试问人道主义是什么?人道是建立在人性的了解之上的,张良先生指出,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态度,“照出暗中的隐情,显出人心的意念。”秉持如此想法,想去改造和重建一切的想法就会有所不同。


  植入人道主义价值


  从体制层面来讲,可以将人的行为、信仰、信念赋予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这样的体制有利于人们将积极一面表现出来。在制度设计中,人的价值始终是缺位的。例如在芦山地震时,就有灾民因为没有户籍而未享受到官方的救助,但是他本人又在此地生活了18年,已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


  华南师范大学唐昊副教授指出,要在开放空间里进行自我赋权,第一,要有行为赋权,即灾难中的自救和救人行为要打破垄断;第二,组织赋权,许多公民组织,或者是其他社区组织,最开始都是没有合法性的,后来通过更多的方式争取它的合法性;第三,事件赋权,通过事件达到公民所要达到的这样的目的;第四,媒体赋权,通过广泛的传播,以获得社会的认可,以及政府的认可。这些行为叫做自我赋权,这是解决中国困境的办法。


  当然,自我赋权在中国来讲也遇到了很多问题:首先,因为这个制度赋权不足,那么它的合法性,包括生存都会遇到困难。其次是面对工作,它的动员能力实际上跟政府一样,没有太多的手段。为此,唯有制度更新和价值重建。


  最重要的是,使得非正式权力走向制度化,这个要达到制度更新的水平。在价值重建方面,我们要注意到救灾的同时,如何把一种价值观,或者是公民教育的目标,能够渗入到这样的救灾体系当中,并提高人们减防灾的认知必要性。


  真正的救助是内升级救助


  在救灾之外,还需要一整套的伦理支持,救助者非一味地给予,而是要让受灾者有所参与。灾难发生后,灾区内部存量需要调动起来,灾民并非要享受无限的权利,也要有对称的义务。


  内升级救助包括自愿原则、共享原则、合作原则,自愿参与是一个伦理问题,不是说你的房子塌了,按照乡村的规则来进行,你不参与就等于你将自己的权利放弃了。而合作是更尊重原有的一套灾区社区的互助体系。在你参与享有一定的权利之后,还要有共享一种建设美好生活、社区的预期。


  社会天然具有合作的意愿,乡村有其互助体系,社区有其互助体系,这些救助功能自然促进合作,唯有在互助基础上的合作,才有更顽强的生命力。


  中国需要一个更好的人道主义救援体制


  中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我们不能等着灾难发生了再去解决问题,一提起捐款,很多人都会骂,尽管灾难与灾害解决需要人心帮忙,但有人就质疑说:“这是政府的事,政府那么有钱,还需要救援吗?”


  香港科技大学丁学良教授就认为,中国最重要的问题是,还未建立起一个三种群体所依赖的人道主义救援体系,这三种人包括:自然灾害的受害人,自然灾害的捐款者,自然灾害地区的重建者。这个重建,不仅包括物理意义上的重建,还包括人道主义救援体制的重建,自然灾害毁掉的不只是毁掉房子和桥梁,更重要的是,毁掉的是你的社区。重建,不仅仅是重建物质,是重建一个解决问题的意识,重建一个人伦的社区,所以,如果没有人道主义救援体制,就无法对这三种群体有很好的交代,就不要指望会获得及时的人道主义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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