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公益人
何谓平等?平等就是习大大买庆丰包子时比你晚到,但仍会在你后面排队!
何谓平等的眼光?最简单的说,就是在公园里当你看到我和我的宠物狗同吃一个冰淇淋时,你都不会多看一眼!
可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益组织却很难享受到这样的平等待遇!
您可能很奇怪,因为在您的意识中,对公益组织和从事公益的人总有那么几分尊敬,何来不平等对待一说?
其实当平等遇上公益,总会纠结出许多话题。在这里笔者只谈两个方面,有兴趣者可以思考并补充。一是如何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公益组织和从事公益的人?二是从事公益的人如何用平等的眼光对待受助者?
您可能会发觉,在这里,我用“从事公益的人”而不用志愿者,正是为了突显公众对公益组织认识上的偏差。很多人认为公益就是慈善,慈善就是奉献,奉献就是志愿者,志愿者就是无私的付出,这一链条下来,让很多人对公益敬而远之,其实这是对公益组织发展的伤害。我们应该平等地认识到公益组织和企业、政府部门一样,需要有专业人士来运作,从事公益的人也和我们平时上班一样,都是普通人,都要拿薪水养家糊口。只是他们具有运作公益组织的专业知识,就和您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您的企业服务一样。所以从事公益的人并不全是志愿者。
只是在这个喜欢立典型、树楷模的惯性思维环境中,不论是公益组织,还是从事公益活动的人或是志愿者,不是被无限拔高就是被挑鼻子挑眼,当然了,这两者是互为因果——因为拔高,所以挑剔。
在“完美情结”舆论引导下的公众,无形中在内心就把公益组织和从事公益活动的人放到了“放大镜”下,他们的一言一行,必须符合高大全的形象,他们做事的出发点必须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他们必须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我们似乎太喜欢悲剧英雄了!我们似乎留给英雄的只有眼泪而没有鲜花!
在我们长期接受的教育和文化渗透中,就包含了这种对个体道德水准的过度要求。几千年来的社会管治一直在走两个极端,要么是严刑峻法,要么是道德自律,最缺少的恰恰是处于中间的制度规范。从“杀身取义,舍身成仁”到“人生自古谁无死”,我们景仰的都是赴死的烈士而不是自救的叛徒!从雷锋到赖宁,我们推崇的都是死去的英雄,因为死人才趋于完美,才不会“变节”,由此产生了对道德楷模的过度消费,比如某台多年举办的道德人物评选,每个选中的人物,他们的故事恨不得让观众个个观者下泪,还要求学生集体观看,然后再写出无病呻吟、无痛飚泪的干嚎式文章。殊不知让宣传者没想到的是,学生的普遍感受是这些人物太伟大,离我们太遥远!这些人物太悲剧,像他们这样太痛苦!这些人就像影视剧中的人物,我们学不来,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人!无形中灭掉了许多以后可以成长为公益人的嫩芽!
对公众来说这等于人为地抬高了公益的道德门槛!让每一个想从事公益的人,一想到公众挑剔的眼光和严苛的道德尺度就望而却步!
我们的宣传喜欢用集体道德和尺度来衡量,而忽视了个体的存在。首先,每一个从事公益的人都是一个普通人,他们也有着普通人一样的私心,他们也有着普通人一样的享受需求,只是他们恪守公益组织的制度。其次,他们不需要公众的过度赞扬,也不需要公众的过度关注,他们更需要的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一起做对受助者有益的事!最后,助人还需自助,对比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行为,我们更提倡利己利人的理念,只有放下不必要的道德审视,把公益做成人人可以参与的、随手随心快乐而为的大众公益,才能吸收更大的社会力量,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好在,我们可喜的看到,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宣传渠道的扩展,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也从“见义勇为”转成了“见义智为”,从“国家财产第一”转到了“生命第一”。随着达人秀和出彩中国人等节目的走红,我们看到了更多快乐英雄的出现。在公众的意识中,渐渐明白每一个人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都能对他人产生积极的影响,只是需要一个可以参与的平台――这就是公益成长的土壤,这也是公益组织发展的黄金时代。
我们需要用平常心和平等的眼光看待公益。
我们期待有一天,当您和朋友吃饭,或是和同学踢球,您问他周末有什么安排时,他回答准备去参加一个公益活动,您不会竖起大拇指,也不会赞叹地说“你真厉害!”,我们期待您会很平常地说:“有我能做的事吗?带上我!”――只要肯行动,公益,您也可以!
在3月5日雷锋日即将到来之际,我最想问的是,到底是政府夸大了雷锋,还是公众揭穿了雷锋?我们需要的只是真实的雷锋,只是那种助人自助的精神愉悦,我们权且把它称之为“雷锋精神”。
不知不觉说远了,还只是阐述了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如果您喜欢,关于“从事公益的人如何用平等的眼光对待受助者?”的问题就留到雷锋日再说吧!
作者:王丽(随手公益-上海志愿者)
来源:公益慈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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