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EL第13问:“指标”能目标化么?“童工事件”折射出的困境
来自四川凉山的十余名未成年人在深圳打工,被遣返回家时,留下了“这里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玉米”的辛酸话语。这让笔者联想到初中政治课本中谴责资本主义制度的篇章内,插入的这样一副黑白图景:和庞大的纺织机器相对比的,是童工幼小的身躯。在联合国宪章、权利公约、国家法律中,都规定了类似不得雇佣童工的条文。但在复杂的现实面前,工作与肚子,却并不如法律条文的白纸黑字一样“黑”“白”分明。
国际社会和国家机器之所以禁止童工,目的自然在于保护儿童,初衷应当不外乎两个方面:儿童正处于受教育期,工作则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儿童因其心智尚未健全,在工作场所容易受到伤害,也容易受到强迫劳动。在这样美好的愿望下,雇佣童工就自然会被国际公约和政府所禁止。
套用有效公益的思路,“没有童工”是社会文明程度和政府施政绩效的重要衡量。但这样的“指标”却无法、不能脱离现实的束缚。乌托邦社会中“没有童工”的善,在被贫富差距所撕裂的中国,却可能成为恶。禁止为生活所迫的儿童以劳动换取生存,就是以保护儿童的名义戕害儿童。
“没有童工”本没有错,错的是将这一指标作为考核后,对初衷的遗忘和对目标的偏离。将未成年人遣返表面上避免了儿童在工作场所中的伤害,却实实在在损害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反而对未成年人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这充分说明,现实过于复杂,在绝大多数条件下适用的“指标”,在少数情况下可能并不适用;而指标作为目标的细化、拆分或折射,也不能每次都准确反映目标,有时甚至会背弃目标。
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公民社会,首先应当思考的,是围绕目标开展工作,思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权益缺失的问题,而不应当让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成为工作目标。关注指标而不是目标,把指标完全等同于目标,是舍本求末,是思考和行为懒惰的表现。
在童工的问题上,根本要解决的不是将童工遣返了之,而是思考如何在制度上让孩子能够留在学校接受教育,比如向贫困地区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向初等教育中的贫困儿童和家庭投入更多生活性补贴,向工作儿童提供更多教育和成长服务等。
毕竟,在严苛的法条和僵硬的指标背后,是活生生的生命,是法条和指标本应当去保护和促进的价值。
回到有效公益,公益组织是否在工作中,也会面对类似目标“唯指标”化的困境,在追求指标所确定的绩效时,偏离了最初的梦想?
作者:张峻玮 来源:社会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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