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4-4-26 08:35:21

公益改革跑赢公益转型?

  综合嫣然基金会风波的前情提要,其持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它从一件近乎庸俗的网络爆料,掀动成公益界不得不出面应付的问题。以常理看,不值得如此。以发展看,又要被迫面对。对庸众而言,看热闹不怕事大,等到风头一过,留下满地的唾沫星子,风干在公益人脸上。


  一


  在当今大陆,公益体现出的分裂感越来越明显。官方慈善与民间的分裂、公益行动者与一般民众的分裂、民办公益内部的分裂等等。数年以来,公益以进化论为理据,希望造成公益业界与民间大众的联合,也终于未成,这个大陆的人们对需要长期营造的社会缺乏耐心。


  周筱赟的爆料,发生在微博上打击大V造谣之后,想必他也是看到公益界的分裂局面的。这种局面下,公益界暴露了难以自持的弱点。这个弱点要是解释起来,也许不需动用很多理论知识,但一定需要对公益现实具备基本的同理心,但这种要求并不能约束猎奇心态。


  舆论对公益的态度,延续了某种受迫害的心理,它起源于郭美美事件中不清不楚的结果——这个结果实际上是官办慈善的余孽,但其后续的震荡却加诸民办公益——这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结果。但某些追求公义的人视而不见,所谓的“正义论”成为抡向公益界的道德大棒。


  这个令公益与公义都很尴尬的局面,除了携带认知盲区评判公益的人负有责任,甚至那些真诚参与公益的公益界中人也难逃干系。在造就公益新秩序的过程中,民间公益有意无意地强化了自身的道德标高,在走过初级阶段之后,这种道德家的姿态产生苦果。


  在这三年来,至少以《中国财富》月刊在内的公益参与者,是希望造成崭新的公益新秩序,具体而言,就是以公益新进展推动公益法规的优化,以法治固定民间公益的经验与业绩,从而逐渐形成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公开化与透明化的公益生态。


  在过去几年的某些时候,曾经有新秩序渐成的幻觉——比如等级制度的放宽、壹基金等呗纳入大型赈灾的受款机构、比如以公益传播为导向对公益新理念的灌输、还有以广州、深圳等南方地区对公益民间化的探索,这些进展至今还在,但我们可能忽略了更关键的东西。


  一言以蔽之,就是公益界的改革与转型,在竞争过程中产生了不均衡的竞争态势:自上而下的公益改革在经过短暂的慌乱之后,立足于固有的法律优势,对于自下而上的公益转型占据优势,并且已经重新掌握主导权。换言之,公益转型阻塞于公益改革。


  这种阻塞,在于法律生态得不到订正,舆论的呼声集中在具体的慈善丑闻上,而对事件背后的制度更新缺乏注意,更稍有长期注视的韧性。在汶川地震之后,一般人对公益丑闻的关心,基本上体现为资讯消费,阅后即焚,整个公众的智商对公益进化的艰巨性难有稳定的理解。


  二


  嫣然基金的风波,就是公益改革跑赢了公益转型的具体体现。周筱赟对嫣然的不甚严谨的指控之所以能激起一点反应,更多体现了自下而上公益转型的停顿、却步甚至是倒退。这种并不严肃的指控实际上受到公益改革的利用,后者不动声色地坐取渔翁之利。


  嫣然基金遇到的所谓质疑,其实与追求真相没有必然联系。质疑所建立的“公开性”“透明化”依据,已是老生常谈,但缺乏对这两个指标在公益实景中的体认,这让质疑一开始就背负炒作嫌疑,并且利用盲动来维持这种“质疑”的生命周期,这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质疑”本身的能力以及冠冕堂皇的出发点。


  嫣然方面对舆论质疑不能说很有成效,比如在最早的记者会上,对记者的不明智的筛选,触动了围观者心态中那些不知所以的自尊感。再到后来,李亚鹏方面陷入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争辩中——需要说明的是,这种难以辨清的模糊,其责任不该由嫣然单方面承担。


  舆情的表现其可以掌握的,只要有基本的舆情分析能力与技术程序就可以办到。但舆情分析软件无法对公益界中改革与转型之争进行数据化建模,而这恰恰是理解嫣然风波最重要的方面。这种公益界内部人士说不得、外人看不到的灰色地带,成为嫣然的“软肋”。


  公益机构财务的公开与透明,自然是一个基本要求,但是在大陆的具体情境下,它是有前提的,至少包括:公权从公益界别中撤出,无论官办还是民办公益机构都能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进行公平竞争。只有在这个前提成立的情况下,公开化与透明化的呼吁才有价值。


  否则,就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就像我们在嫣然风波中看到的,周筱赟他们要求红会公布嫣然基金的财务状况、要求民政局的介入——实际上是要求整个公权体制强化对民办公益的信息索取——可在不久之前,这些机构恰恰是他们另一波打击的对象,真是今夕何夕!


  在苛刻的、对官办基金会保持友好态度的法律环境下,类似于嫣然这样的机构是难以获得公募基金会资格的,这就迫使它们采取变通的办法,挂靠在那些饱受诟病的官办慈善组织的卵翼之下。这种不平等的局面,是公益界的心病,却被“质疑”轻轻带过。


  这些年来,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民间公益筚路蓝缕,希望通过做事来造就修法的趋势。这些年来,可以说是卓有成就,以民非等身份做着公益疆界的拓展,并且使用新的模式生根,希望用既成现实来推动新秩序进化的复苏。讽刺的是,“揭穿告发”这一民间潮流的恰恰是民间中人,恰恰是这些说“为民间公益着想”的人,这不能不说相当遗憾。


  三


  无论是在“质疑”的手段还是寻求权威的对象上,这一告发行为都是在强化公益领域的旧势力,缺乏同理心已经是基本的缺失,对民间公益的探索性尝试更是视若无物。一些公益界人士希望就此厘清问题意识、建立转型共识,其实也是认识到这中间的利害。


  嫣然无法创办实体企业,这是法律划定的界限。这个划定在过去有没有道理?有。在现在是否继续有道理?没有。对照现实需求,民办非企业不能分红,限制了大量资源进入这个压制了养老、扶弱、济困等大量需求的领域。可惜嫣然风波止于道德谴责,未能进入类似这样的问题范围,这让“质疑”徘徊在攻击层面,未能形成有效的讨论。


  民间公益被认为是从2008年川震开始大发展的,不仅是机构数量上大量涌现,而且在分布的领域上也相当广泛。他们从事的活动领域接近于体制,在某些方面是补充,在另一些方面则是创造。体制如何想不得而知,但体制采取的应对措施却是明显的。


  一方面宣布进行登记审批制改革,放宽公益机构的进入门槛,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还是设立了“软钉子”。这些以改革名义进行的登记变化,辅之以政府购买服务,顺畅地将资格认定与资源供应捆绑到一起。然后再培育官办的枢纽型组织加以对应承接,形成了排他性的公益新体系。


  这一建立在权力配套、垄断扩大化前提下的“公益新体系”其实并不新,因为它没有回应公益主体一律平等的基本问题,也对社会公益独立发展的潮流进行牵制——不回应真问题又制造掣肘,这与理想中的公益新秩序相去甚远,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这种建立在公权力闭环运行下的公益改革步骤,形成了吸附在体制之上的公益现实之一种——它不仅没有回应迫切的真问题,反而将问题流布开来,这与去行政化的要求相违背。嫣然的作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现实下展开的,辨析嫣然,离不开这些背景知识。


  四


  这几年来,形成了一个非常吊诡的局面:那些被民意支持的公益项目,如免费午餐、大爱清尘等,统统挂靠在官办慈善基金会之下。笼统地说,就是民众所支持的公益类型,正在被他们所反对的“收编”。被反对的没有倒下,被支持的没有挺立,这就是公益现实。


  在不知其可的郭美美风波过后,许多人都认为官办慈善定然会崩溃,但是它们采取了向体制回归的办法,紧紧依靠路径依赖,从财政、购买服务等渠道继续汲取能力,维系不倒之局面。尽管社会捐款降低,但在法律地位稳定之下,对它们并无实质性影响。


  相反,针对民间公益,形成了一整套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要点有二:一是设立最高的道德标准,二是维持最模糊的法律执行。有一天,民间公益陡然发现,他们正在受制于原先倡导的公益道德,但是在既定的公益法律环境下,又无力改善,只有深陷其中。


  在发生了肉唐僧质疑免费午餐等标志性事件之后,民办公益逐渐形成一种默契,亦即:在对待公开化与透明性上,通过强调专业,调整了原先的道德立场,比如细化公开条目,只对捐赠人公开、不对大众全盘公开。这些手段正在成为民办公益的标准回应,可也不见得被认可。


  本应针对所有公益机构的“最高的道德标准”,正在发生偏差,演变为只针对民办公益的质询,这将民办公益的信息披露义务抬高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周筱赟对嫣然李亚鹏的追问,尽管在数据、计算及论证上屡有出错,却因为抱紧了这个道德标高,维持可疑的道德压力。


  有一万种理由受攻击,却无一种理由做抗辩。李亚鹏有苦难言,不管是“舆论恐怖主义”的过度形容,还是他说希望披露信息是有一个“绿色环境”,都是描述在“最高的道德准则”下,公益中人因为民间身份的歧视而经受无有依靠的焦虑、甚至烦躁。


  之所以遭受各种“不可承受之重”的义务压力,而且又无处诉衷肠,根本原因在于道德标高之外的法律含糊。公益领域内的三大基本法的修法事宜,早有提议,但没有实质性进展,直接造成公益权力结构的固化,既得利益者迟迟不肯退场,修法不成加之道德拔高,遂成为加诸民间公益的两大“绳索”。


  五


  很有意思,在勒紧公益“绳索”方面,一般民众充满了朴素的积极性。例如,“零成本”做公益的概念举步维艰、现今还不敢公然示人,用一句很庸俗的比喻就是:民众对于民间公益是“双刃剑”,反复无常。“大众公益”可能是伪概念,它远不如不如“小众公益”符合实情。像壹基金那样的“人人公益”,作为一个理想倡导自然没问题,但这样的普适性号召也不是纯洁无暇的,要与道德拔高做斗争,还要跋涉含混的法律丛林。


  与2011年民间公益意气风发不同,自从上述两大“戒条”被公益体制化捕捉、化作管理原则之后,就像嫣然风波中展现的那样,民办公益的创新要来自于上、下两方面的夹击。这会对具体的创新案例制造麻烦,更会破坏自下而上的公益转型——向上进击不得、向下争取未遂,公益转型就吊在半空中,公益转型的链条也就随之软弱,甚至脱落。


  可能有一个判断需要面对,在经过了川震之后的三年发展后,民办公益与民众之间的“蜜月期”也许已经结束。民办公益在分辨大众上,建立筹款与支持系统方面,需要更精确的人群定位及争取。另外,民办公益向企业家、财团、基金会等进行资源争取的动力会随之增加。


  争取民众不成,就去争取财、权的得力势力。这种局面或者会将民办公益带入一个更加微妙的地步,那就是有可能在政治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可以想象,这是一条更难走的道路,本意是为寻求民办公益的强大,但实际上可能让它更加脆弱,面临不可抗的风险。


  六


  对政治环境始终保持高敏感度的公益,面对争取群众不能得逞、争取财团不能张扬的情境,最容易选择的就是低调。公益机构很可能将在整体上调低行动的范围,甚至采取收缩、集中核心项目等办法,以便在可见的资源萎缩阶段保持核心的生命力,不至于死掉。


  在这样的趋势下,民办公益的弱点将继续暴露在外,并且因为阶段性的策略考量,弱点会显得更软弱。这也是周筱赟追击嫣然基金引发圈内人不忿的主因,杀机并不在于爆料人,刀把子别在其他人的手里。这种局面,凡是对公益未来抱有丝毫理想的,大概需要了解其微妙的境地,并且能够以更多同理心看待问题,不致于充任前锋。


  这也不难理解,以徐永光等为代表的公益资深人士力挺李亚鹏,希望将已经被转换的焦点聚焦在模糊的法律上,试图在“乱刀”之下做些搭救的举动。这不该被看成是徇私之举,其实际的苦心正是在于察觉了“至高道德”与“至混法律”组合使用的伤害能力。


  斡旋者如安平基金会的师曾志所言,大意是:监督伤害不了大陆公益,监督也伤害不了民间公益。这番话在肯定监督的同时,也希望澄清正常监督的界限与限度——但这种定风波的言说,只怕“群众”听不到、也听不明白。“群众”如何才能让民间公益相信他们呢?


  以顶层设计为代表的公益改革已经逐渐停止,以民间公益突围为标志的公益转型亦已锋芒不再。在改革与转型从竞争—竞合—主从—停滞的几个阶段,被波及最深的其实是“草根公益”,不止是名称废用,因为资源的基础性供给消失,它们也在艰难挣扎。


  从草根公益的生存窘迫可见,大陆公益领域在这几年的发展很难说是健全的。起码是,在多样性、系统化及公益生态上,建树不多。公益的势力渐趋寡头化,这相当于“净化”了公益生态圈,令那些草根公益投诚无路,只好坐等消亡,这是更严重的后果。


  这个时候,以公益“揭黑爆料”窜起民粹情绪,其实在效果上就会走向“监督”的反面——除非这种监督根本没想过好的结果,否则很难理解它们在固化及增益公益旧秩序上的热情。可遗憾的是,哪怕是这种缺乏正当性与严肃性的舆论“指控”,民办公益似乎也无反手之力。


  在处理与民众复杂情绪时难以为继的公益组织,开始用专业化建设做强自身,试图减轻从民众那里获得道德感、进而获得资源输入的低阶模式。长此以往,就不是民众在“制造”公益机构,而是公益机构在“分化”民众、精选民众,这未尝不是阶段性的任务之一。


  七


  在对待公众的态度上,公益组织数年来颇多心路历程,但往往欲言又止,不敢公开暴露真实想法。只在透明化、专业化几个方面做有限的、甚至被认为是不真诚的周旋。嫣然风波在这个方面多走了几步,哪怕是被认为“忤逆”公众,却也希望以苦心换取民众对相关背景的真知。


  这是谁也没料到的局面,因为巨大的社会压力而顺势进行的公益改革,尚未行至中流,也因为压力顿减而失去进化的动力,同时反制民办公益进退维谷,公益转型进不得、说不得,尽吃哑巴亏。没人能指出另外的道路,就像谁也不能去指导“群众”一样。


  在阐释机构—公众的关系上,官办慈善与民间公益都有名实不符之处。前者因为有扎实的体制资源通道,名义上重视实质上虚化;后者因为仰仗社会颇多,很多时候情愿被理解成公众理想的化身,但基于公众的不稳定,一直在小心翼翼地行事,难有一以贯之的信心。


  为公益转型一叹。同时,也希望既有的公益项目能够稳定下来,在改革与转型依稀存有的竞合状态下,委曲求全,再做图谋。嫣然风波不同于“郭美美事件”,主要是它不再是竖立至高道德,而是在众声喧哗中,敦促各界反省道德标高与法律困境。


  概言之,改革对社会转型进程的控制已经显现,其手段低劣会无所不用其极。有迹象表明,政治化的污名模式,会有意识地与庸众质疑相结合。在这种操纵之下,公益转型要面对的很可能是被怂恿的大众狂欢,以举报的名义陷害,以质疑的旗号公审,公益转型可能进入了一个需要艰难跋涉的黑暗时期。


  来源:中国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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