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表彰“7·5”案先进群体和个人 3家单位获先进群体称号 7人获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http://daily.cnnb.com.cn/nbwb/images/2014-07/09/A12/nbwb20140709a12b001.jpg 7月8日,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在表彰会后合影留念。 新华社发
宁波公益网讯:据新华社电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8日表彰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其中3家单位荣获“杭州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7人荣获“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3家单位分别是杭州口腔医院、西湖时代广场物业服务中心、杭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7名“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分别是**涛、李中义、王磊、成彪、王维、康国海、潘樟友。
5日17时许,一辆载着80多名乘客的7路公交车突然起火燃烧。危难之际,许多路过市民冒着危险,纷纷出手相助。有人用找到的各种工具砸破玻璃,有人用自己车上的灭火器灭火,有人奋不顾身抢救乘客。
陈慎豪是接受表彰的西湖时代广场物业服务中心保安,事发时正在老庙黄金门口值班,看到公交车起火后,他迅速拿了灭火器冲上前去。“看到里面的人面临生命危险,就想赶紧把他们救出来。”
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娄延安说:“危急时刻‘最美杭州人’再次闪现杭城街头,这些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壮举,再次展现了杭州这座‘最美城市’的正能量和核心价值观。”
杭州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其宗旨为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宣传见义勇为事迹,表彰见义勇为人员,推动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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