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骑车不当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敲响了警钟——— 未成年人车轮上的安全,谁来保障?
宁波公益网讯:非机动车的普及带来新问题:未成年人骑车到底可不可以?面对这个话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然而,最近我市连续发生的几起未成年人骑车不当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敲响了警钟———孩子车轮上的安全,该由谁来保障?
频现未成年人骑车不当引发事故
7月20日晚上6时,14岁的小林驾驶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从鄞州姜山往茅山方向行驶。他是逆向在车道上行驶,对过往车辆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当他行驶至宁西线兴达卫视路段时,与一辆装满西瓜的三轮车发生了碰撞。
“这起交通事故小林要负全部责任。”交警说,根据他们调查,小林是“小候鸟”,刚从老家来宁波与家人团圆。因为觉得电动自行车好玩,所以当天他趁父母上班离开时将车偷偷开出了家门。发生险情时,他慌了神,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类似的情况7月份特别多。7月8日,来自湖南的13岁男孩小姚趁着爸妈不在,从邻居家借来一辆电动自行车,然后大着胆子载着小伙伴上路兜风。车在村道上行驶,由于路窄,交通情况复杂,骑行一段路后电动自行车就失去了控制,撞了护栏。两人都受了伤,其中一人腿部骨折。
7月5日,一名6岁男童骑着自行车在江宁路与桃源街路口行驶。结果直行而来的越野车“忽视”了这名小男孩,直接撞了过去,孩子被卷入车底。幸好周围群众及时伸出援手,抬车将孩子救了出来。
法律有“禁令”,现实中却形同虚设
提起这些交通事故,令人惋惜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这么小的孩子骑车可以吗?
事实上,法律对此早有定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特别是12周岁以下的少年,判断力易发生偏差,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自制能力,一旦在路上遇上险情便会手足无措,极易因处理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不宜过早骑车上路。
这些条款是从保障少年儿童安全出发的,由于处罚细则缺失,目前针对违规骑车上路的未成年人,交警部门只能以教育为主。
监护不力,出了事家长也会被追责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3.5万名14岁以下未成年人遭遇交通事故的伤害,其中有1.85万名失去生命。
目前“小候鸟”云集甬城,交通安全问题更加不容忽视。“孩子的交通安全,仅靠交警执法是不够的,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把好第一关。”交警说,家长除了加强监管外,还必须做好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比如,家长应该教育孩子,符合年龄标准后才能骑车上路,并且要在自行车车道内或是靠右边道路骑行,不要与汽车抢道,不要相互竞逐。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因为监管不力,孩子骑车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也会被追责。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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