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失职监管者才是环保出路
早在2011年,一名环保志愿者就向环保组织举报说,发现在宁夏的中卫和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带的腾格里沙漠中有一个巨大的污水池,希望环保组织能够介入,给当地的牧民一点帮助。为此,SEE基金会在2013年组织了一些关注阿拉善环境保护的企业家,和当地的环保部门对话。据说对话的效果很好,当地的环保部门表示马上对这个化工园区进行整改,要求所有的企业污水都在园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再排放到沙漠或者黄河中。但时至今日,那些化工企业的污水还被直接排放到沙漠中,当地牧民的权益没得到任何的维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腾格里工业园区管委会,据说一度也承认自己存在监管失职。但如果从这个园区最早的历史开始梳理,我们会发现,“监管失职“其实是从园区启动开始就已经存在了,未来甚至有可能永久存在下去。
在当今中国,企业或者工业园区是污染源贡献的主体。而他们之所以能够从谋取土地的时候开始,被纵容直到因污染过重而关门大吉,其实都是得到了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默许。换句话说,中国所有的污染型企业,都是“污染型政府”创建和纵容的。如果政府在环保方面能够廉洁从事,在环保监管时能够有所作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不至于沦落到今天全国所有人都成为环境难民的程度。
监管部门对污染进行全程庇护的第一步,就是“未批先建”。几天前,甘肃省副省长郝远说,甘肃现在正在清理“未批先建”的一些污染企业,发现清理起来非常艰难。有些企业的手续根本都不齐全,环评报告都尚未得到批复,而生产经营就已经红红火火了。
第二步,就是对污染企业进行“重点保护”。早在20年前,环保记者们就发现,中国有很多企业,门口都树立着一些威严显赫的牌子,上面写着“纳税大户”“公安局重点保护”之类的字眼。有了这些“护法神符”的庇护,不要说环保志愿者,就是环保局想要进去查看一下污染排放的情况都不可能。
第三步,就是对污染企业的监测数据进行全方位造假。环保部门如果得到相关领导或者部门的授意,可能在十年二十年的时间内,都不对这家企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于是,给企业安装的数据检测设备所得到的信息,也都深深地藏在环保部门的数据库房里,不让领导和公众们知道。对外公示的,永远是这家企业排放数据合格的信息。
第四步,就是对企业污染造成的公众苦难、环境伤害不闻不问。任何企业在中国的大地上造成污染,周边的生态环境一定是第一感受者,周边的公众一定是第一感受者。近十年来,环境污染事件引发的公众冲突事件,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矛盾的主要事件。但这些事件几乎得不到全社会的感知,但所有的污染受害者几乎都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受难状态得不到基本的证实和承认。
要解决这些问题,其实也非常简单。不外乎三个办法,一是强化对环境监管者的监督和举报,让环境监管者承担起其失职、渎职行为的必然后果。二是强化对企业环境信息的全方位公开,任何企业只要如实地开放他们的环境污染信息,那么加强治理、达标排放的决心才可能下定。三是鼓励公众举报和环保组织的监督、起诉,新《环保法》即将实施,任何公民都可在政府之外,对环境违法企业展开举报、起诉、公益诉讼等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权益。
几年来,甚至十多年来,腾格里工业园区把污水直接排放到沙漠里的行径,在当地“环境监管者”的保护下,已经畅通无阻了很长时间。今天,也许是我们下决心斩断污染、中止庇护的最佳时机。如果当地的“环境监管失职”行为仍旧得不到应有的处罚,那么,公众和环保组织就完全可以针对这个园区,开展大量的环境权益维护行动。到那时,谁才是真正的环境监管者,就会泾渭分明地显现出来。
“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文
来 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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