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四~ 发表于 2015-2-13 08:30:27

专业+自主才能留住社工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日前公布本市社会工作者2014年的流失率为22.2%。此数字不仅是2008年以来的新高,而且也比作为政策学习对象的香港12%-15%的流失率为高,情况令人担忧。

       舆论多数把原因归结于现时购买社会工作者岗位及社工服务的做法,指由此带来的行政化、薪酬待遇差、职业前景不明等问题令社会工作者黯然离开。相应地,政府和民间提出的改善方法包括,为改善待遇及去行政化而把岗位制改为项目制、增设专业技术级别,拓展驻校和驻院社工提高专业化等。

       “购买社会工作者岗位及社工服务”是深圳模式的特点,即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机构竞投,中标机构聘请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在此运作模式之下,社会服务机构与劳务派遣公司无异。笔者一贯不赞成这种做法,简单类比,在聘用制改革完成后,教师、医生乃至公务员是否都可以称得上“购买岗位”,及“购买教师、医生、公务员服务”?

       但是,笔者也不认同从岗位制改为项目制就可以解决问题。项目制虽然明确购买的是社会服务,但仍然实行投标制,价低者得的原则没有改变。若没有相应的工资标准,薪酬待遇没有可能自动增加。以项目制为主的广州模式,有着与深圳接近的流失率水平就是证明。

       岗位制最大的问题是,社会工作者都是外派到其他单位,被行政化和被迫“不务正业”。社会服务机构的项目化运作可能部分解决此类问题。不过,问题核心是社会工作者需要在非本服务机构内工作,需要接受被派驻机构如学校、医院的行政督导。所以,相关机构的专业督导尤为重要,需要帮助外派的社会工作者明确区分行政督导和专业督导。无论是项目制,抑或发展学校和医院社会工作,都需要处理这个问题。否则,同样会被派驻机构行政化,从事非社会工作专业的任务。

       与法律、医学、金融等专业工作不同,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并无深奥的理论,属于一种半专业,边干边学并无不可。所以,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资格考试,都允许非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但有一定相关工作资历的人报考。但是,工作当中的经验传承和道德操守,都依赖机构中浓厚的专业气氛。笔者对香港社会福利机构的研究就发现,即使待遇不佳、行政工作繁重,若社会工作者有充分的专业自主空间策划服务、参与机构管理、批评公共政策,那么机构内部的专业与行政关系会相对缓和。

       而从长远来说,解决社会工作者的无力感,更应该思考购买服务这种模式。记得一位香港社会工作者曾经提到,假如我是你的伙伴而不是伙计,你希望了解我们的合伙生意做得好不好,那么应该一起去探索,而不是由你来监察我。这种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而非简单的服务购买,也许更能维护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留住人才。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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