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四~ 发表于 2015-8-20 08:11:58

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支持,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许多处于初创和成长期的中国公益组织,在资金支持、能力建设等方面仍需外界助力,在中国公益生态链尚未完善的背景下,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和这些刚发芽的草根组织积极接触,给予他们有益、无私、关键的支持。
    本文中,作者回忆了和国外同行合作的经历,追溯了他们在组织成长、乃至于中国公益行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在文末,她更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展望:有一天,我们也会作为“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其他国家、发挥中国影响力。不知那时的我们,又会被别国的政策法规如何对待呢?

    缘起
    世上总有一些奇妙的机缘巧合。
    在1999年还无人知晓何为志愿者,何为NGO组织的小小厦门,一群环保志愿者因为一场台风,就聚集在了一起,从一个志愿者团队起步,发展成为当地最早的环保NGO组织。
10年后,也是因为一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研讨会”上,认识了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一位领军人物,他把我们推介给一个丹麦的非政府组织。于是2009年初,这家丹麦NGO的项目主任来到厦门,来到我们的办公室找到了我。从我们启动合作并持续至今,已经有七年多的历史。在此之前,我们还和一个来自加拿大的NGO有过合作。
    第一笔国际资助:收获良多
    2007年底,我们还是一个地方的草根组织,刚刚民非注册不久,作为最早的当地草根环保团队,公益路上其实我们很孤独:不仅一直为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而苦恼,更为缺乏同道者而苦恼:我们一直期待着更多公益伙伴的出现,让相同的价值观能相互支撑和鼓励。
    就在这时,加拿大公民社会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福建社会组织匮乏的情况,主动打电话给我们,建议我们来申请他们的一个推动福建公民社会发展的项目。
    第一次写项目书,就被要求写一年的工作,对于我们来说还真是困难的,自认为很完美的计划,提交上去后,没几天就被协调人返回要求重新修改;我们按照对方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一次次修改计划书,最终完成了推动福建公民社会发展项目的申请和审批过程,并获得了10万元人民币项目资金的支持;后来,在项目执行的一年期间,我们严格的按照协议规定的项目活动,一步一步开展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经过这个项目的合作,我们认识到活动是项目目标的过程,不是结果,也帮我们深入理解了发展的概念,对公民社会组织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更重要的,与资助方的定期交流,以及提交报告的过程,规范了我们的工作流程,并因此可以支持我们一位全职工作人员一年的薪水,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开心。
最长期的国际项目合作伙伴
    2009年,作为一个以宣传倡导起步的环保NGO组织,我们的项目也碰到了瓶颈期,因为没有持续和稳定的经费,原来的筹款方式大多不支持人员工资,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很低,四处筹款也是捉襟见肘,活动基本依靠志愿者来完成。想更好地持续发展下去,从一个志愿者服务机构转型成一个有持续稳定的项目支撑、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当时来说迫在眉睫。
    这时,丹麦某研究中心的项目主任他的团队伙伴来到了我的办公室,随后和我们开了整整两天的会议,从了解我们的活动,到了解我们的计划,很耐心的帮我们梳理了思路,从一个发散思维的现状分析,到整合思维的聚焦目标点。
    最终,我们把这些想法形成了一套从2009年7月启动,到2011年的6月止完整的2年期的项目计划书,然后,我们又接连开展了二期和三期项目合作,他们也成为我们迄今为止合作最稳定的国际项目合作伙伴。
    多年的项目合作,是资助方的信任和支持,也让我们逐渐成长,更对自己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深刻认识。
    合作 —— 让我感受到了平等和尊重
    国际项目合作方,特别关注你想做什么,然后支持你的梦想,让你把想做的事情做好,同时还会结合他们的经验,建议增加或修改项目活动,让你感受到绝对的平等与尊重。
    例如,第一期项目期间恰逢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的气候变化会议,于是他们建议把游学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以及到资助方总部座谈交流等活动,一并列入到项目计划中,还提议把定期的合作伙伴会议等内容也一并纳入。
    国际合作方的伙伴对外介绍我们时,称我们为合作伙伴,因为在项目合作全程中,我们可以共同面对项目计划调整的挑战,让我们感受到充分的平等和尊重。
    与此相反的例子是,我们也曾与某些国内基金会合作获得资助,全过程对方都以恩赐的姿态,以不信任和挑剔的目光,即使条件限制需要调整计划,也完全不顾及你的死活,全程近乎苛刻的各种要求,更别说能把我们当做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了,似乎只有推陈出新才是国内某些基金会的价值所在。
    合作——让我感受到了严谨和宽容
    2012年,因为收紧对境外资金的管控,我们民非注册的机构被告知不能接受境外资金了。而在工商注册账款开立外币账户,也碰到了困难。
    是否可以资助到个人账户,或者资金直接划入资助方驻国内办事处的户头,再由中国项目办直接给我们以人民币方式转入呢?但资方严谨的内部防腐管理体系,要求坚决杜绝此类资金支付渠道。
    最终,通过各种渠道,我们终于开通了外币账户,同时也面临着要按营业收入收取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项税金的国内税法规定。资助方根据中国社会普遍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协调工作,最终项目批准我们的一名人员经费和税金的合理支出申请。全过程中,资助方始终与我们共同面对挑战。即便一再妥协,主要也是源于对中国国情的了解,以及对中国各项法律的尊重。
    资助方处处展现出严谨的工作态度,但对于我们提出新的思路和想法,也尽量的妥协和宽容,让我们更加理解发展本身的复杂性,理解我们所推动项目的意义。
    完善公益生态链,需要国际合作
    在全球化大发展的今天,特别是全球“生态政治”和中的“生态文明”被不断提高其价值的今天,中国的公益生态链还非常的脆弱,正是因为有了成熟的国际机构的参与,我们得以从国际经验中快速成长,也加快和促进了国内公益生态链的成熟。
    今天我们讨论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肯定不是为了拒绝慈善和公益,更不是为了给慈善和公益设计门槛和框框,而是要更好的引导国际合作,让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经验能更快更好的融入到中国公益发展历程中来。一旦中国的公益生态链发展成熟,将是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大量走出国门、帮助更多需要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公益活动的时候,相信那个时候,在中国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应该——也必然会大量撤离了吧!

来源:NG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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