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跌入石灰池后不治身亡,余下善款60万元,该不该转捐
宁波公益网讯:今年8月6日下午,慈溪市匡堰镇东岙村汪家的王佳愉不慎跌入石灰池中,被严重烧伤。治疗期间,小佳愉的病情牵动了许多人的心。来自社会各界的好心人通过不同渠道对小佳愉进行了爱心救助,善款在短短十几天内就达到了上百万元。遗憾的是,小女孩最终因为病情过重,于9月10日凌晨离开了这个世界。
然而,事件并未就此结束。在小佳愉去世之后,不少网友开始质疑善款的去向,要求她父母公开捐款明细和开支明细。一时间,此事件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救助款明细被公开家属决定将余款转捐
9月10日小佳愉去世后,慈溪论坛、天涯论坛上就有网友们在热议此事件。网络上的质疑声不断,有个别网友甚至采取“人肉”的极端手段,曝光了受助家庭的隐私。
迫于舆论压力,9月21日下午2点,小佳愉的家人在家中举行了小型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在此次发布会中,小佳愉的家人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写满各种数字的纸条,列有各种通过支付宝、微信钱包中收到的款项。与此同时,家人还出示了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账户的交易信息。记者了解到,其中一张纸上写了“共(收到善款)1475452.02元”和“费用约81万合计”的字样。目前,未用完的善款还有60多万元。
另外,在慈溪市红十字会中还有11万元捐款没有使用过,小佳愉的妈妈签署了意向书,同意将这笔款项由慈溪市红十字会以小佳愉的名义捐助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昨日下午,记者向佳愉妈妈汪女士核实,家属已于昨日上午来到慈溪市红十字会,决定将其所有个人账户中的余款进行转捐,相关手续也正在进行中。同时,她也再次对社会各界的爱心表示感谢。
昨天晚上,汪女士又通过慈溪小灵热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如果捐款人要求退还善款的,可于10月11日前携带捐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退款,他们将按照捐款的43%退还(因为目前余款占总捐款额的43%),逾期他们将余款通过慈溪市红十字会以“王佳愉”的名义用于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各方说法
余下善款,该不该转捐
有关“小佳愉余下善款去向”的网络口水战终于落幕。但还有诸多疑问留在爱心网友心头:个人网络募捐是否做到阳光透明?余下的善款一定要转捐吗?
正方:
这笔善款应该捐出来
有网友认为,社会上的好心人士给这户人家捐款主要是为了救助小佳愉,那么在小佳愉去世之后,家属就不应该将余款挪为抚恤金来用。
同时,部分网友还认为,家属在小佳愉受到捐助期间就应该将账目明细公开,因为这笔善款中除了有慈善机构介入以外,还来自网络、银行等渠道。
反方:
家人可自主支配余款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除却一些写明了借条的款项以外,其他善款应该算是受助人的钱。尤其是一些通过网络渠道直接汇到受助人账户上的钱,应该算是赠予受助人善款。既然是赠予,那么有什么道理让他们再拿出来呢?另外,社会各界向家属捐款的时候,并未在事先规定善款的用途仅限于医疗,因此当事人想把这些钱用来抚恤,他人也无法干涉。
其次,许多网友也认为受助人没有义务要在接受善款的过程中公开账目明细,除非事先有过承诺。
律师观点:
公益性赠予无法撤销
京衡律师集团的李律师认为,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直接将善款打到受赠人账号上,算是一种个人赠予行为。即便赠予中也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况,但公益性的赠予是无法撤销的。
宁波市民政局福利处:
家属应主动将余款转捐
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到了宁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在这次募捐事件中,除了经过慈溪市红十字会那笔善款是合法的以外,其他通过没有募捐资格的各类组织、网络、媒体等渠道募集善款都是不合法的。
《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22条规定,慈善组织和其他募捐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当事先制定募捐活动方案,并将组织登记证书等能够证明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材料和募捐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告。要帮助王佳愉小朋友,可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公募基金会进行定向捐款,或是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后开展的募捐活动,才是合法的。
他说,我市重视规范慈善募捐行动,《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行为的意见》明确,各级红十字会、慈善组织以及其他募捐组织募捐款物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按募捐方案确定的使用计划使用。
他指出,受助家庭在享受“慈善爱心”的同时,也有参与慈善、维护爱心城市的义务,应将这笔余款交至合法的具有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管理,用于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慈善监管部门也会重视规范捐赠行为,并关注这笔余款的合法规范使用。
■特别提醒
网络捐款、打赏,请您多个心眼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支付逐渐成为大家喜爱的方式。发达的网络支付为网络募捐创造了条件,许多好心人都会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微信红包、微博打赏等方式进行募捐,方便快捷。然而,因为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募捐主体是否合法,当捐款到达个人账户时,谁来监管善款用途。
此前,网上就披露了多起“诈捐”事件:
小佳愉事件:
群里发善款红包被人抢走
在发起给小佳愉捐款的活动期间,在慈溪本地一个好友群中自发开始了募捐。大家通过发红包的方式将善款发至群中,希望群主收集起来之后统一转账到佳愉家属的账号中。却不料,群中有人在抢了许多红包之后迅速退群。
天津港爆炸事故余波:
一女子利用微博骗赏
天津港爆炸事件期间,一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网友通过微博账号发布微博,谎称其父亲在此次爆炸事件中失联,并直播了父亲从失联,再到在医院去世的全过程。其间,她通过微博共获得了3856名新浪微博网友的“打赏”,总金额高达96576.44元。
微信乞丐:
爱我就给个红包,你看着办
在微信红包风行的时代,“微信乞丐”这个群体也开始涌现。所谓“微信乞丐”,指那些利用微信不断向其他人索要红包而且只收不付的人。表现形式为利用各种段子向其他人或群发送索要红包信息,并且永不停歇。通常,这类人群发过来的话令接收者十分不快,感觉自己同时被乞求和威胁所绑架,从而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记者手记
个人网络募捐该立“规矩”
最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公益发展迅速。网友的爱心力量让众多悲伤的故事以温暖作结。记者在采访时也一直被这种力量温暖过,感动过。
尽管网络募捐还有这样那样的漏洞,骗捐行为也时有发生,但这种自发式的民间慈善行为,是对慈善形式的一种创新和补充。网络募捐因为低成本、高效率,行善因此成为大家随时、随地、随手就能完成的事情,民众的慈善参与度得到了极大提高。网上捐款屡屡爱心“爆棚”,一旦求助对象的不幸遭遇激起了公众同情心,几天时间募得上百万元善款的爱心事件也屡见不鲜。
但是为什么每次网络募捐,总是质疑不断?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有的慈善法律法规,目前可以“合法开展公开募捐”的,仅局限于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公募基金会等慈善组织。
记者认为,有关部门也应与时俱进,尽快给网上募捐立个“规矩”,修订、完善现有的慈善法规,建立对网络募捐的监督评估机制,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让网上募捐规范化、合法化,才能真正为民众的爱心“护航”。也唯有如此,才能让我们社会的救助形式更加多元,让真正遭遇不幸的人及时得到帮助。
来源:东南商报 见习记者劳育聪 记者卢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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