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园基金会成为宁波市首批认定的慈善组织,获公开募捐资格
宁波公益网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市民政局依照自愿申请、依法审核、公开透明原则,于11月9日上午,确认了宁波市善园公益基金会和宁波市慈善总会为首批认定的慈善组织,并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
根据《慈善法》规定,该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获得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组织可以享受《慈善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另外,《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宁波市善园公益基金会将在《慈善法》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并将规范、合法的操作流程传递给基金会的合作伙伴和公益同仁。同时,依据《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的规定,基金会以开放的态度,乐意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分享公开募捐资格,使其平等地参与竞争,更好地配置慈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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