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7-2-25 08:10:00

打股救子式索捐是慈善业之失



  宁波公益网讯:一个月前,重庆父亲樊富贵万万没想到自己情急之下做出的“打股救子”举动能引起那么多媒体的关注。而一个月后,他仍然没想通,自己的救子行为为何遭受这么多质疑。上月中旬,为给孩子治疗眼疾,樊富贵在北京寒冷的街头手举棍子,脱衣跪地求路人“责打”,写明“一棍十元”。(2月23日中新网)

  每当某一社会个体陷入困境时,经过媒体关注呼吁,让社会慈善充满人间大爱和温暖,有效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但是,不是所有索捐都能够如愿以偿,这种索捐“个人创意”成分太浓,比如在街头摆摊男扮女装卖卫生巾救女的王海林、愿做“人肉沙包”救子的夏军,这次又是“打股救子”的樊富贵,类似这些以个人创意来打动公众的索捐,应该说是慈善业之失。

  何况,往往因为受助对象与捐赠方信息不对等、不透明等原因,让社会捐赠陷入尴尬甚至考验当中。一方面,慈善人士选择慈善对象,由于慈善人士是慈善的主体,在慈善对象的确立方面往往缺乏现场考察论证,使慈善缺少科学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期待受助的社会困难群体或者个体,又往往会以已受助对象与自身进行对比,结果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但总觉得自身的“经书”更难念,这就难免给他们留下巨大的现实和心理反差。

  受到资助者欣喜,期待受助者伤怀,甚至以自己的方式索捐,这应该不是慈善的本意。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63.5%的受访者想进行捐助但是找不到可信赖的公益渠道。相对而言,政府公益组织和民间公益组织最受信赖。那么,社会慈善一旦通过“个人创意式索捐”进行救助,这显然不是一条理想的渠道。

  笔者以为,应给社会慈善开辟一条公益通道,让有慈善资质的社会公益机构或者政府公益机构参与到社会慈善事业之中,吸收社会慈善资源,提供需要帮扶救助的团体或者个体名单,并实行动态监管机制,让慈善帮扶社会价值最大化、社会贡献最大化。这么做,从源头上杜绝慈善机构或者个人与受助对象信息不对等的弊端,并让社会公众明白该帮谁不该帮谁。如此操作,阳光透明就会成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并以此能够不断提升慈善业社会公信力。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禄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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