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社会组织、社工的都在这里,一文全解读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多项内容直接涉及社会组织、社工,包括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扶贫参与、社区治理、事业单位改革、儿童关爱保护、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
小编对此进行了梳理、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迅速了解政府工作报告。
1、社会组织管理
1)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解读: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意见》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并对社会组织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2017年,作为《意见》发布的第一年,势必会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2)、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解读:强调依法推进,无疑是对2016年3月通过、9月开始实施的《慈善法》的呼应。
2017年,一方面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会继续出台。例如刚刚修订完成的《企业所得税法》就明确了企业捐赠免税三年结转的具体内容。可以期待的还有2016年已经征求意见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非)、社团三大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个人、社会组织免税问题的明确等。
另一方面,《慈善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会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2016年9月开始,慈善组织认定、公募资格获得、互联网募捐平台指定等工作已经从尝试走向深入,但也产生了比如地方民政部门对《慈善法》把握有待深入、公众对《慈善法》的误读、个人求助如何处理等不少新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陆续解决。不排除相关部门会对《慈善法》的实施进行专题调研甚至释法的可能。
3)、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解读:“双随机、一公开”的机制是政府简政放权之后对各类主体进行监管的重要措施。社会组织当然也不例外。
2017年初公布的《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定期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已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的3%。不定期抽查则是不定期随机抽取社会组织开展检查。
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也由年检改为年报,但紧随其后的就是各项抽查。
2016年,深圳市社管局共对60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检,其中仅有9家未发现问题。这样的抽查在2017年将成为常态。
2、社会工作
4)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
解读:继2015年的发展、2016年的支持之后,社会工作第三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而用词则改为促进。
这一方面是对社会工作发展成果的肯定,截至2016年,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已经有70多万人,持证社工近30万人,民办社工机构6000多家。
另一方面,从发展、支持等促进政策上,政府的力度在加强。2016年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开发社工岗位;刚刚发布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再次明确力争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规模达145万人。
目前,城乡社区、工会、禁毒等领域已经分别提出了各自领域的社工人才建设目标。可以预期2017年,还会有多个部门陆续推出自己的目标。而这些对社工来说意味着实实在在的工作岗位和真金白银。
3、扶贫参与
5)、创新扶贫协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解读:2015年底,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
扶贫济困一直是我国社会组织的主要宗旨之一,而精准扶贫更是需要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实践探索。据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40万,全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超过1000亿元。2017年,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推进下,相信2017年扶贫领域依然会是捐赠的重点方向。作为社会力量的一部分,社会组织能否与政府、企业、企业家、农民有机协作,社会组织是否有能力用好捐赠、参与扶贫创新,会对整个社会组织的生存环境产生重要影响。
4、社区治理
6)、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解读:从城乡社区管理到城乡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参与是必不可少的;而基层群众自治则更是离不开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全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力争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对于社工、社会组织来说,这无疑是走向社区、打牢基础的最好时机。也只有建设好了城乡社区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我国的社会组织才真正具有话语权。
5、事业单位改革
7、深入推进教育、文化和事业单位等改革,把社会领域的巨大发展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解读:教育、文化和事业单位的改革,看似与社会组织无关,实则关系巨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还提出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
一方面,事业单位改革将产生一大批新的社会组织,为公益行业增加新鲜血液;另一方面,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事业单位改革将释放出一个巨大的政府购买服务空间。
6、儿童关爱保护
8)、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
解读:“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初的讲话振聋发聩。这一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27个部门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
精准定位之后就是精准关爱,而这一领域是社工、社会组织极为关注,同样也在不断创新探索的。在国家体系下,社会组织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7、养老服务
9)、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
解读:随着中国老龄化的进程加速,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痛点。单靠政府不可能解决整个社会的养老问题,必须有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加入。而这就必须打破限制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枷锁。
2017年初,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要求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
在简政放权方面,《通知》要求整合养老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条件,精简办事环节,加快业务流程再造,明确标准和时限。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以及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申请信息的,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一是提升行政监管能力,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建立社会评估机制,四是畅通投诉渠道。
在提供服务方面,《通知》提出要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办事部门审批和服务相互衔接。
这些要求如何落实,最终效果如何,2017年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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