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每月21日定为“有害垃圾收集日”
宁波公益网讯:“知道今天有这个兑换活动,前两天特地对照手册把家里的有害垃圾收拾了出来。有废旧灯管、过期化妆品,还有充电电池。”昨天上午,由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主办的“有害垃圾收集日”启动仪式在海曙安丰社区玫瑰苑小区拉开序幕,居民朱阿姨边说边将垃圾交给现场的志愿者。
为推动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我市将每月21日定为“有害垃圾收集日”,每个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要在收集日当天组织相应的宣传推广活动。
昨天上午,玫瑰苑小区有100多个居民带着自家有害垃圾参加活动。居民陈惠春阿姨对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理非常支持,“像充电电池、废旧灯管、过期药品、化妆品和杀虫剂等有害垃圾,平时我都会专门收集,到一定量后投放至社区的红色有害垃圾桶。现在有了集中收集日就更好了,能让越来越多的居民加入到垃圾分类队伍中来。”据悉,中心城区有300多个小区同时开展有害垃圾集中收集活动,当日有害垃圾收集总量约1.2吨。
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副主任胡柳介绍,按照《宁波市城区有害垃圾收运方案》,居住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主要由城管部门负责收运。由于有害垃圾的产生量相对较少,所以待收集点的有害垃圾达到一定运输量时,由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此外,过期药品回收也正统一规范起来。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我市中心城区15个过期药品回收点位,居民可将过期药品就近投放。
来源:宁波日报(记者王岚通讯员傅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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