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从“要你做”到“我会做”
宁波公益网讯:3月21日上午,由市城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主办的“有害垃圾收集日”启动仪式拉开序幕,当天300多个小区收集有害垃圾1.2吨;很多市民将家中的有害垃圾送到了收集站点(3月22日《宁波日报》)。
一天收集1.2吨有害垃圾,说明居民家中有害垃圾“存量”挺大,这也意味着能否正确丢弃这些垃圾,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垃圾分类实施有一段时间了,很多小区设置了分类处理垃圾箱,但垃圾分类情况并不让人乐观。之前,《杭州日报》搞过一个调查,80%的受访者知道垃圾分类很重要,但只有20%的人认真分类,很能说明问题。
像“有害垃圾收集日”这样的活动,短期效果不错。但活动不可能天天搞,如何让垃圾分类变成日常行为,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逐渐让“要你做”过渡到“我要做”。垃圾分类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短期活动形成氛围,也需要不断强化人们的意识,形成自觉行为。
有了垃圾分类“我要做”的意识,市民还应具备“我会做”的技能。这方面,“台北经验”值得借鉴——从1996年推出“垃圾不落地”政策,台北仅用了不到15年就实现了“垃圾零掩埋”的承诺。其核心就是垃圾分类端口前移:取消了居民区的垃圾桶,市民须将分类后的垃圾放到定时回收的垃圾车上。如果在家无法做到垃圾分类,投放垃圾的时候,有多少人愿意打开垃圾袋二次分拣?同时,管理部门确保垃圾清运车及时实现分类,否则分类垃圾桶里面的垃圾最终仍是“一锅烩”,进行垃圾分类的市民不免因做“无用功”而有怨言。
对市民来说,培养垃圾分类习惯需要克服一时不便;对于城市治理者来说,垃圾分类并非设置几个分类垃圾桶、搞几次活动那么简单,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从“要你做”到“我要做”再到“我会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来源:宁波日报 朱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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