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7月4日,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暨民政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分析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下半年工作落实要求,发挥好民政工作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对公益等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职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是政府与社会互动共进的过程,社会组织具有凝聚城乡居民有效参与社会管理的协同作用。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增多,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发展培育不足、规范引导不够、结构和分布不合理、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也很突出,需要一手积极引导发展、一手严格依法管理,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要求,抓紧协调做好三个社会组织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拓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
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对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与有关部门协商认可后,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在消除社区社会组织成立门槛的同时,要着重推进县(市、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他们立足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要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服务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引导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公益项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组织人才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合理和普惠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让渡空间,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民政部门要吸纳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灾害救援、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等事务,把部分服务项目和标准研制、技能培训、考核评估工作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
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在于其积极的社会作用,要加强社会组织年检、评估等监管工作及其信息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增强社会公信力。
对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徒有其名、不起作用的社会组织,要参照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强活动监管的信息披露,加快形成反映淘汰、实现退出的社会机制。
不断拓宽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范围
专业社会工作具有贴近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目前,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已经推开,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现。但总体看,专业社会工作基础还很薄弱,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步伐。
要积极推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出台和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项制度,逐步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共同推进专业社会工作的局面。
要继续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开发,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步伐,加大城乡社区配备和使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力度。深化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拓宽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范围。通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帮扶服务,对残疾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和社会功能缺失人员进行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修复功能、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 本报记者 张雪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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