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慈善是对社会的感恩
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是西方的传统节日感恩节。事实上,感恩并非是西方的传统,中国传统的价值观里早就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古训。然而,感恩不仅应该只是针对施恩的一方,而应是对整个社会。从11月21日起至明年1月7日的48天内,上海第18届“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活动将以“阳光慈善聚人心,慈善阳光暖人心”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慈善活动,促进慈善文化广泛传播,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热情,让慈善的阳光就会照遍每一个角落。
慈善不是一种施爱与回报式的互动游戏,而是一种报答自己得到的恩惠:福耀集团的曹德旺,从1983年第一次捐款至今,累计个人捐款已达50亿元,其中现金捐款达18亿元。他曾这样说过:“我这么做,是为了告诉中国的企业家们,你赚了大钱,不是你一个人的本事,有国家的政策,有员工的劳动,有社会的支持。”;“上海奶奶”沈翠英,虽然奔着“赚钱为慈善”而去的她遭遇巨额亏损,却从未退缩,“携手走过重建道路,我找回人生又一个春天。”
“郭美美事件”之后,一些人从不信任官方的慈善组织,演变出社会性慈善信任危机。甚至还有人在网上发誓:“从此不再捐款一分钱。”但事实上,这只是对于慈善狭隘的理解。慈善不仅是物质上的馈赠,更是精神上的收获。将感恩的心通过慈善行动来报答自己从社会得到的恩惠,这才是慈善的真正意义。
许多人都觉得富豪们,以及享有更多权益的人,应该在慈善行为起到带头作用。但是,这不等于不富裕的人就没有感恩之心,因为感恩是相互的。做慈善不是富人的“专利”,也不仅仅是捐款,还包括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救助等多种形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人,即使是那些受到捐助的人,都可以为慈善尽自己的一份力。
慈善行为传播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关爱,这本身就是给予施善者最好的回报。建设一个充满人情、慈善和感恩的社会,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努力,而感恩的受益者当然是社会所有成员。
作者: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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