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夫妇成为镇海区首对器官捐献志愿者
本帖最后由 最初的梦想 于 2012-2-3 17:06 编辑宁波公益网讯: 日前,王先生和黄女士双双签下《器官捐献自愿书》,成为我区首对器官捐献志愿者。
器官捐献大多是在捐献志愿者发生意外后,生命出现不可逆转迹象,自愿将器官捐献给需要移植的患者的行为。目前,我市已有孙永海、杨洪祥、帅远杰三人实现捐献。
51岁的王先生是我区一家大型国企职工,夫妻俩每年都会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2011年,两口子有了加入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的想法。最近通过媒体得知孙永海的爱心事迹后,他们来到区红十字会郑重签下自愿书。黄女士说,当生命无法挽留时将器官捐献给他人,不仅可以救人,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镇海新闻网 记者巫客霞通讯员沈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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