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2-4-2 21:04:33

吴学安:应对变革慈善机构需“去行政化”

  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今年将推动公务人员逐步退出慈善组织,还原其民间化的本色。此项政策,立即引起社会多方赞许,因为这是推动现代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建设的又一实质性的步伐。(新华报业网2012年3月22日)

  经历了郭美美事件冲击的中国慈善界,提高透明度已迫在眉睫。所谓屋漏偏逢连阴雨。这句话,用在近期的中国慈善业遭遇的尴尬极为合适。除了中国红十字会深陷“郭美美事件”,中华慈善总会演出发票危机外,还有中国红基会卷入“超声刀”疑案,中国妇基会涉嫌关联交易……而急剧蹿红的“卢美美”,更把老牌的中国青基会也拉进信任危机的漩涡。

  公众的慈爱之心需要呵护,不能伤害。任何暗箱操作,任何疑点困惑,都有可能让慈善之花枯萎。公益慈善事业如果离开公开透明这一前提,就不可能成为像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说的那种“玻璃做的口袋”,也就无法获得公众信任,如此,慈善事业也注定失去了源头活水。

  慈善在于人心,没有大爱的赋予,慈善就不可能生生不息。老百姓的吁求除了进一步整顿募捐秩序,打破当前慈善领域的商业化操作,透明运作慈善项目,还慈善本来面目,更主要的是改革现行慈善体制机制,去除一些慈善组织的“行政化”招牌,让慈善组织真正成为公益性机构,放宽对民间慈善团体的限制,增加民众的济困扶助的慈善选择。

  慈善业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事业,在中国长期处于“官办”状态。所谓官办慈善,是指慈善组织的办事方式、组织方式行政化、官僚化。长期以来,我们传统思维定式之一就是,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免不了会有一定的矛盾,为了保证组织的可靠,就要使其与政府同构,按照政府组织的设置办法建设民间组织。其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政府直接建设慈善组织,甚至将慈善组织的办公室直接设立在政府机关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些慈善机构挂着慈善的“羊头”,骨子里却是地地道道的行政组织,借助行政力量、以行政化的方式进行慈善活动。譬如即便青基会这样一直谋求转型,自称“有较强民间性质的”慈善机构,其知名的公益项目希望工程,也曾在新世纪初爆出善款被挪用经商的丑闻。

  在国外,慈善机构大多是独立于政府、有着足够独立自主权的非政府组织。而国内的慈善机构,却多是披着政府外衣、按行政级别建制的政府机构,从事慈善的人员也尽都是官。由于政府代办代管的背景,很多官办慈善组织,难以避免地把种种“官场习气”带入慈善行业。譬如,效率低下、管理松散、不透明甚至不规矩,都让官办慈善饱受诟病。事实上,无论是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还是尚德“捐赠门”事件,折射出来的都是浓郁的官方色彩,而这些都成为深受民众诟病的重要原因。

  尽管官办色彩能够赋予了慈善机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但却并不足以抵消由此可能产生的官本位、滋生腐败等劣势和消极影响。假如一个慈善组织与行政机关密切联系,甚至成为行政机关的依附,特别是成为机关安排退休官员的场所,这样的组织架构就已经使慈善组织成为仅对上负责的二政府,这类组织哪会关心自身建设并且为社会提供良好服务?由此,社会组织的活力,往往被传统架构所窒息。由于官办慈善,慈善往往处于被垄断状态。这样的非竞争、非市场甚至少监管,使得慈善机构缺乏应有的机制制约,而利益驱动也会让官办慈善机构由着性子来。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去行政化,尽快改变慈善机构身份上的尴尬和体制上的局限不合理,还其本来面目,革除慈善组织骨子里的行政沉疴,恐怕是慈善组织改革下一步应该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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