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垄断终结:你的善心可自由选择
2012年5月1日起,《广州市募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公募权向民间组织开放。 这就意味着,由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垄断的公募格局宣告终结,全民公募时代来临。广州的这一重大突破,立刻成为国内公益慈善界关注的焦点。
4月25日,以“公募时代来临,你准备好了吗?”为主题,一场由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和恩派(N 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共同主办,由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和明善道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办的论坛在中山大学举行。来自学界、民间组织、政府以及公众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应对之道。
诚如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唐昊所言,公募就是把动员资源的能力赋予每一个公民,赋予每一个公民他所参与的组织。它对于未来的社会建设、成长,乃至于每一个人在这个社会当中提升自己的力量非常有意义。《条例》为资源的聚合和社会的成长开辟了一个路径。
机遇背后是挑战。公募权的放开,对民间组织来说,在能力提升、机构透明运作等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对政府机构来说,怎样有效监管、吸纳民间声音同样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公民捐赠在获得更多选择后,要变得日益理性和壮大,方能彰显法律所赋予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问责权。
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说,公募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是否美好,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参与,分享智慧,共同建设。”
谈一场公募的“自由恋爱”
■关键词
民间组织获得公募资格
根据《条例》,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或赈灾目的而设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经申请取得募捐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募捐活动。
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可以开展募捐活动,但应当在其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内开展,并向市民政部门备案。
善款使用期限超1年要审计
为增强募捐财产使用的透明度,条例新增条款规定,募捐组织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对募捐财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募捐财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应当进行年度审计。
工作成本不得超过10%
条例对募捐组织的工作成本进行了严格规定。条例要求,募捐组织应当厉行节约,降低工作成本,除组织募捐活动必不可少的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工资外,募捐财产及其增值应当用于募捐方案所确定的公益事业。在财政拨款经费中已经列支募捐工作成本的,不得在募捐财产中重复列支。
■专家解词
王先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公募主体放开的突破
公募的主体扩大了,包括一些社团和社会组织,取得许可以后可以开展募捐。省级立法也在推动,《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现在已经上报省政府了,力度将比广州市更大。
大家现在有困惑,第一是有钱想搞慈善,但不知道往哪里去?这是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有一些信息披露出来也不一定真实;第二就是筹款;第三是信息公开的监管;第四是公民参与公益事业,需要知道哪些组织和活动可以参与。
下一步政府要把募捐纳入监管。比如说一个组织没有公募权也在网上募捐,有一些个案弄完了以后钱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这对慈善爱心是一个打击。
赵坤宁(北京明善道管理顾问公司执行总裁)募捐全过程透明化
《条例》最大的改变就是新增了三类募捐主体,也就是说公益性的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都可以公募。
地震灾难时我们可能不愿意给慈善总会,给红十字会捐款,但政府说了在这个时候都要往这两个地方捐款。一些其他组织,显得又不是特别可信。但在将来,我们参与公益事业时,我们可选择的募捐组织会越来越多,主题也会越来越丰富。
《条例》实施后,募捐门槛日益降低和变得比较宽松。募捐的过程越来越公开透明。这个募捐条例很先进的地方就是,对募捐过程从开始到结束,整体反馈的全链条都是公开透明的。另外,政府作为募捐的管理层,在精细化方面做了非常好的突破。
捐赠人要变得日益理性和壮大,捐赠人的权利意识就会得到好的彰显。以前的法律都是站在募捐主体上说话,《条例》很重要的特征在于,站在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捐赠人的角度来要求,募捐如何开展如何管理。
在日益丰富而且多元的公益组织得到发展前提下,我们自己有很多的选择权。就像是开始自由恋爱了,有人可能会说没有父母包办的好,但我们愿意放弃这种自由恋爱的权利吗?当然不愿意。
《条例》从监督权、知情权和问责权方面对捐赠人有很多的保障后,捐赠人变得更有权利,责任随之更多。这要求以后我们不是说签一张支票就完事了。正如钢铁大王卡耐基说,“财富如果用来纵容懒汉醉汉和不值得的人,不如把这笔钱扔进大海。”捐赠人需要更加理性地使用自己的财富。
唐昊(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为社会成长开辟路径
《条例》已经成为全国慈善领域所关注的焦点。它给我国的公益事业的进步传递了积极的信号。当然,《条例》在广东省乃至全国并非一个孤立的法律文件,我们要把它放在一个大的环境变革中看待。
近年来,广州市政府开始主动在公益领域主动寻求变革,并且为此尝试去突破原有的一系列法律障碍。我们还注意到,广东省的社会建设,乃至于像公益募捐法规上的进步,是在中国社会改革民间动力力量日益壮大的大背景下,是全国变化的一部分。特别是2011年随着新媒体这样一种传播方式的流行,许多公益慈善活动都借助新兴技术在全国发挥了影响,像邓飞的“免费午餐”,王克勤的“大爱清尘”,孙春龙的“老兵回家”,梁树新的“微基金”计划等等。
类似的情况在新媒体不发达的年代,在交流效率并不高的年代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新媒体和IT技术对公益事件所给予的支持,实际上潜力今天还没有发挥出来。
公募是什么样的方式?公募就是把动员资源的能力赋予给每一个公民及他所参与的组织。它对于未来的社会建设、成长,乃至于个体在这个社会当中提升自己的力量非常有意义,也许大家对这种前景还觉得非常模糊,但是一旦投身进去,你就会发现我们的力量恰恰是在行动之中。把资源连接起来。《条例》为资源的聚合和社会的成长开辟了一个路径。
放开,天下会大乱吗?
《广州市募捐条例》实施,不外乎两种可能的反应:一是民间组织去申请公募的资格,市民会踊跃去捐款。另外一个现象就是,《条例》出来之后N G O不去申请,市民也不响应,很冷漠的状态。
广州参客总干事蒋有清说,公募时代是否精彩跟自己的能力紧密相关,机遇也意味着挑战。广州的N G O还需要做更多的功课,募捐条例只是一个政策的机遇,未来是否一帆风顺还是遭遇冷漠,或者毫无反应都还是一个未知的命题。但是他希望大家都能抱着主动的态度来参与。
官员:不惧怕“天下大乱”
有N G O人士提出,《条例》实施他担心会引发行业的混乱。公募时代到来之后,大家要学会自己去募捐。基金会去找钱尚且不容易,要有人脉还要有专业,现在普通的N G O去募捐,很可能就要面对项目制定时的人力缺少、项目的执行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同样,基金会也会有困惑,它以前有现成的募捐渠道。当N G O也去找钱了,它可能就会想自己去执行项目。基金会找钱能力很强,但是执行是其短板。又找钱又执行会给它的角色定位带来混乱。
作为唯一的官员代表,王先胜首先表现出积极的姿态。“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公募以后,门槛降低以后,世界会不会乱?我告诉大家,我还担心不乱。为什么?江苏弄了一个条例出来一年多,没有人关注。没有人关注弄出来干吗?所以一定要有用。游戏规则是为了推动这个公益事业,为了方便大家的工作。如果大家都不关心那就是失败的。”
公募时代到来,政府准备好了没有?王先胜依旧十分坦白。“我们有一点准备,还没有准备好。为什么?监管问题!过去的公募主体很少,现在这么多我们怎么应对?对于民政部门是一个挑战。我不能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所以希望大家接下来对政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怎么应对,给大家一个共同发展的环境。”
几家欢喜几家愁
《条例》初衷在于,让民间组织获得与官办N G O等同台竞技的机会,重建公众对慈善的信心。不过,对不同阶段的N G O来说,本身受到的影响相差甚大。因此,掌声与质疑并存,送鲜花者与扔鸡蛋者皆有。
鲜花
鲜花:合法的名分
胡达中是“麦田计划”佛山分社召集人,他的第一反应是叫好。对他所在的这个纯民间助学团队来说,获得一个募捐的合法名分,对机构长远发展有利。而在2010年,麦田计划也正式在广东省民政厅成立“麦田教育基金会”,成为一个合法组织“至少以后我们募捐可以正大光明地进行,不用像以前一样偷偷摸摸、打擦边球。”
他认为,《条例》带来的一个挑战就是,机构在项目管理、透明运作等诸多方面,都需要迫切地提升自身能力。“钱来了项目怎么做?别人拿一大笔钱来,你用什么项目支撑?这个也是很大的挑战。”
鸡蛋
鸡蛋1:外地N G O广州受限
按照王先胜的解释,《条例》是广州属地化管理。也就是说募捐只能在广州这个区域之内,不能到东莞和深圳;反过来东莞和深圳的民间组织到广州搞公募就是侵权,就要受到处罚。包括北京的一些组织到广州来搞募捐,也是一个道理。广东省的条例出台之后也是如此,外省的到广东募捐也要被处罚。
上述规定也是《条例》最受质疑的地方。儿童希望基金会广州儿童社工罗典直言不讳:“我的第一反应是会被骂的。如果外省的基金会在广州筹款,都要面临罚款。我真是觉得可笑。”她举了“儿希会”的例子。这家注册在北京的机构目前挂靠在妇联底下才获得公募身份,但是对方每笔账要收5个点的管理费。走账、查明细都十分麻烦,转账时无指定的就直接进了妇联的公账。如果在广州本地注册吧,他们没有场地,租个场地的话几万元就不见了,有这钱,还不如多救几个孩子。
善款本地筹集本地使用,她觉得与爱心无国界是相违背的。“儿希会”所资助的孩子很多来自全国各地,善款也是海内外皆有。
鸡蛋2:政策限制将被网络突破?
投鸡蛋者中,也包括网络名人、天涯社区公益总监梁树新。在4月5日与贵州省青基会成立了一个“微基金”后,他还担任着微基金发起人兼执行主席职务。
“今天广州率先开放了,我们表示赞扬的同时也发了一下牢骚。我觉得属地管理后,本地人只能捐给本地公益组织,用于本地人的帮助,爱心是划地为牢的,这个不可思议。”
据他介绍,微基金超过85%都是通过网络募集的,还有部分网银。
在强大的互联网时代里,政策的限制将被轻易突破。梁树新说,“微基金”是在贵州发起备案,团队现在是在广州,主要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劝募。“事实上我们还没有做过一场落地的募捐活动,打算搞,要报备、批准,手续太麻烦了,在网络上没有这么麻烦,难道你只能让我在广州募捐,这个是很可笑的事情。”他说,已经看到了进步,总有一天是会放开的。
■专家
挑战与应对
公募权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之后,广州公益组织和整个公益领域将面临什么样的挑战?又该如何应对?
唐昊表示,开启公募时代之门后,对民间公益组织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如果某些组织操作得比较好,一定会对传统的官方与半官方慈善机构造成冲击,甚至超过它们。公募平台开放后,来申请的公益组织越多,竞争就越大。有能力的组织,自然会存活下去,且越来越大。相反,没能力的组织就会被淘汰。
据他分析,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首先,竞争加剧的同时民间组织如何更好的合作?公益组织面临新一轮的整合。另外,每一个N G O能力的提升会变得特别迫切,公募权的开放给了公益组织一个机会,但并不是每一个组织都可以在开放的过程中获得更好的资源。公众在选择公益组织的空间和机会也扩大了。这样的情况下,每一个公益组织要获得生存,必须在财务管理、公信力建设成本这些方面作出努力,不能在内部作出有效的管理和建立长远的发展战略以及能力建设的组织可能就会被淘汰。
其次就是公众引导与资源的合理匹配。也就是获得公众捐款之后如何使用善款。如果使用不当,反而有害组织的成长。所以获得捐款的组织实际上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如何把这样一种责任变为组织发展的机遇,这也是一种挑战。
最后,对政府的监管能力和智慧提出更高的要求。政府把筹集社会资源、聚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下放给了社会组织本身,这个过程就像原来的市场经济把经济资源配置的权利下放给了企业,在中国经济刚刚起步的时候,中国整个市场的秩序是一片混乱,许多企业是在五到十年之后才逐步走出内部的混乱和外部的混乱。所以在公募权刚刚开放时必然会导致无序竞争,政府如何在最短时间结束这种混乱,使得公募权带来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这是一个挑战。
从应对策略来讲,他也给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是在管理机制上,要强调对各种类型的N G O组织进行规范化的评级与监管,各方力量要更多地引入专业性的力量对于N G O组织进行评级,以及对于具体项目打分。
第二是公信力的提升,以往中国的N G O不论是官办的还是民间组织,实际上都面临着财务透明的问题。财务透明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多是能力,很多财务透明会带来N G O额外的成本,这些额外的成本是给一些组织带来很大的负担,类似于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是否有有效的方式,操作上可能会遇到障碍。
第三个应对的方式是分工合作、降低成本。就是N G O组织不能在同一个领域形成恶性竞争,每一个N G O在做自己专注的项目,必须要有全面大局宏观的看法,对整个局面要了解,如这样的组织在全行业的定位,怎样更有效地集中资源集中精力,避免重复竞争和过度竞争。
第四个是自律、他律、监管并重。“一个比较重要的领域是社会监督。因为政府的监督并不一定能够保证N G O的成长或者说是成长的质量,而且有的时候过度依赖政府的监督,等于说是鼓励政府办社会。”唐昊说,政府办社会面临不可测的风险,像30年改革开放的进程当中很多问题都是来自于政府介入市场太深,政府大规模介入社会组织的问题,实际上也会带来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公益领域内部的问题,所以这个是需要警惕的。我们鼓励的是N G O的自律和社会力量的监管,这样的监管优于政府的监管,而且是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对于公募时代的来临,唐昊认为,从政府到企业,到N G O的参与者,乃至于普通市民,不但已经做好了准备,而且已经准备了30年。因为成长只要给一个起点,就给了发展的空间,如果一个人不下水是永远学不会游泳的。
“我们已经迫不及待要在公募权开放所带来的机遇挑战之中,促进全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他最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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