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公开征集活动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实施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公众文明交通素质,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发展繁荣我市文明交通文化,宁波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美术家协会、宁波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文明交通宣传系列作品。一、活动主题:文明出行、美好生活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底截止
三、征集内容
(一)作品主题与类型:
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包括五大类:文明交通卡通形象、文明交通标语短信、文明交通宣传画、文明交通电视公益广告、文明交通摄影作品。作品须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要表现内容,凸显“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主题,着重体现文明交通创建过程中广大交通参与者争做“文明有礼的宁波人”及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要求各类作品设计精良,创意独特,寓意深刻。
(二)作品要求:
1、卡通形象
卡通形象为一个或一组卡通形象,设计蕴含文明交通元素,富有城市特色、时尚健康、寓教于乐、可视性强。作品设计纸张为A4规格彩色样张,不超过4色,提供JPG文件,设计稿应配有详细文字说明,注明作者。
2、标语警句
标语短信要体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精神,要求文字内容简洁、概括性强、琅琅上口,简短易记,有较强的感染力,风格不限,总字数在50个字以内。
3、宣传画(海报)
主题突出,制作精良,表现形式、画面风格不限,单幅或成套作品均可,成套作品应编号,每套不超过10张。作品设计纸张为A4规格彩色样张(2份),附JPG格式文件及可供印刷的原文件光盘,盘面注明宣传画名称(文件名与作品名称一致)、每套张数及报送单位。
4、电视公益广告
画面清新、通俗易懂、寓意深刻,时长不超过90秒,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要求DVD光盘形式报送,作品中不出现制作、播出机构标识和其他套层,盘面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及报送单位。
5、摄影作品:传统、数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要求自然成像,可利用相机的特技功能,可适当进行色彩、对比度等后期修饰,但不得使用变更背景和改变画面要素的电脑制作。单张或组照均可,组照限10幅以内,须标明序号。数码照片要求原始尺寸,无水印、边框,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同时报送JPG格式文件及表格电子,要求规格为8×10英寸(8R)不得装裱。
四、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奖项,并通过各级媒体向社会公布。
文明交通卡通形象:一等奖1名,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1000元。
文明交通标语警句: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
文明交通宣传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
文明交通电视公益广告: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5000元、1000元。
文明交通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
五、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宁波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8号1109室),信封左上角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征集”字样,邮编:315040,电话:81981107,电子邮箱:nb_wjb@qq.com,联系人:顾淑婧。(电子邮件只适合“文明交通标语警句”)。
六、活动细则
(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均可参赛。
(二)参评作品要求原创,如有发现抄袭、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出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所获名次,追回证书及全部奖金,并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三)凡选送作品图文著作权归投稿者所有,文字和图片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投稿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
(四)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的非营利性活动中(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等)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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