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2-9-4 13:21:22

宁波网络文明志愿者招募进行中

  为建设和谐网络,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网络文明建设,共同监督网络行为,着力净化网络环境,市网宣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共同研究决定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现在中国宁波网面向社会招募1000名志愿者。   “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  2、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的人员;  3、熟悉互联网基本操作技术的人员;  4、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的人员;  请点击下载 http://bbs.cnnb.com.cn/static/image/filetype/msoffice.gif 附件1.doc (38.5 KB, 下载次数: 855) :宁波市“网络文明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当您填写完成附件1后,您可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zzjnb@vip.qq.com注:填写附件1的时候需要完整的填写您个人的资料,你们的资料我们会严格保密。
  点击下载 http://bbs.cnnb.com.cn/static/image/filetype/msoffice.gif 附件2.doc (27.5 KB, 下载次数: 721) “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和权利义务,附件2中说明了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和志愿者的一些权利义务。
  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加,为公益事业释放自己的热情,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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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和权利义务一、 “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2、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的人员;3、熟悉互联网基本操作技术的人员;4、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的人员;二、“网络文明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一)“网络文明志愿者”权利:1、获得网络文明志愿者身份证明;2、获得所参加的网络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3、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4、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5、有权举报网上不良信息,并通过书面形式向政府部门反映;6、有权监督网上不文明行为,并通过组织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7、有权参加相关教育、培训和听证;8、有权获得相关奖励和保障。(二)“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及网络文明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网络文明志愿服务组织安排;3、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不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5、需退出志愿服务工作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方可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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