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募捐可得提成15% 公益慈善不该过度商业化
【华声在线导读】12名员工在4年多时间募集了2364万元的善款,这样"疯狂的高效"曾让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广受赞誉。不过,当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消息一出,上述承诺被网民指责为"骗捐"的伎俩。新闻解读:"募捐提成"背后公益成本的对与错在社会对这个网络爱心互助平台的质疑声中,很多人提出有偿社工与公益慈善之间,是和谐共赢,还是水火不容?在公益成本之中,一个重点便是公益人士的薪酬结构。于是,有偿社工与募捐提成带来的问题便是,究竟何种薪酬体系对公益行业来说是合理的,薪酬究竟是否该与筹资募捐的数额相挂钩?表面上看,施乐会这个网络慈善平台所面临的是薪酬结构质疑,实则背后是社会对公益成本的态度与考量。公众之所以难以接受社工提成,是因为在汉语的语境里,"提成"往往与商业利益结合的,"有偿"、"提成"这些过度企业化的概念,不应该运用到公益机构里面。然而,社会所期待"零成本"的公益注定行之不远。从本质上来说公益慈善所从事的是社会公共服务,即是与社会整体利益不能分割的服务,就一定需要一些专业人士参与其中,保证服务的质量。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几乎所有的捐款人从心理上更倾向于自己的捐款能够全部运用到公益慈善事业之中,但自己的钱从募捐到送抵受助人的手中,这个过程怎能不需要成本?于是,公益"零成本"的说法只是社会一厢情愿的奢想,公益人士的热情依靠道德来激励和绑架是难以持久的,物质的激励更为实际也更为牢固。而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由于薪酬低,导致近八成的人因受到生活压力而最终选择离开公益慈善行业。公益项目一定是需要成本的,承诺没有行政费用的公益项目,大多是欺骗捐赠者最后在账目上做手脚偷偷摸摸地从募捐款项里将成本消化掉。于是,厘清了公益成本的理念之后,施乐会这个网络募捐平台给社工进行提成,从公益成本的理论上来说应当是可行的。然而,从公众的质疑声中抽离出来看施乐会社工提成,问题恰恰就出现在成本与提成的混淆。有效的公益需要成本,但成本必须体现在合理的薪酬结构之中,而非直接从募捐款项里提成,尤其是对并非专业的一线公益志愿者,提成的刺激直接导致志愿者为完成目标金额"疯狂募捐",进行信息轰炸。同样,公益机构更不能拿着社会诚信做赌注。在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募捐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提成事项,同时为吸引捐款号称捐款"百分之百"用于慈善服务,事先的承诺与事后的提成,在公众对公益成本依旧未能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必然引起质疑。这便是公益成本上施乐会等公益机构所必须承担和反思的过错--如何在透明的基础上提升公益机构的运作能力和专业性,以增公众的信任度。我们需要认识和正视公益成本与公益人才的专业职业发展,但这些都不是通过提成能改善的。职业化的公益慈善机构必然是未来公益慈善发展的方向。当公益慈善发展到一定程度,达到"产业化"后,所谓从捐款中提成的职业经理人自然就会出现,但相对当下的中国慈善环境,目前显然没法做到。因为这种高级的慈善形式,需要一整套社会体系的支撑,比如一批足够专业且有职业道德的职业慈善经理人,比如足够让公众信赖的第三方监督审计机构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否则,过早的慈善提成极易产生腐败,蚕食公益慈善的公信力。或许,正如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主任章高荣所认为的那样,施乐会所进行的模式,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阶段。但就当前的现实来说,最先推动的当是现代慈善理念的传播与现代慈善机制的确立,而非跨越不成熟的慈善环境提早进行募捐提成。新闻观点:反对高比例提成是欺诈爱心面对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众,我们每一个人无论是在某些单位组织下还是个人自愿出资,都会伸出我们的热情之手去帮助他们,因为这样做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当我们做这些事之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爱心有时候竟然成了某些个人或者组织私下敛财的对象。上述新闻中的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一个饱受群众美誉的单位,却能做出在募集的捐款中提成15%作为员工的工资,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怎么不会问一下,他们的爱心募捐真的是为了群众办事吗?他们的行为是不是在欺诈着我们广大群众的爱心呢?这值得我们思考。这样的高比例提成,可能会让工作人员编造杜撰出很多虚假资料,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很多群众上当。还有就是很多人因为某些原因,如担负不起路费或者因工作人员不负责而拿不到善款,同时还出现了某些工作人员向受困人员索要回扣的现象,出现这些事情,让我们群众如何相信这些募捐集资单位是在真正为群众做好事呢?当然了,对于施乐会的上述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何获取工人工资,施救者如何真正做到救助,应由政府部门加强对他们的财务审查,对受助群众进行回访,对于他们提供的应该受助的人员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多方面的考核确保资金用得合理,确保资金来源得有理,才是对受灾群众的负责,才是对献爱心人员的负责,也是对这个社会的负责。爱只能相互传递,爱不是让人用来欺骗的,如果某些人或者某些单位还不反省自己的行为,到时候受伤的不仅仅是个人更会是整个社会。(苗凤军没奉献精神谈什么慈善募捐可以提成,而且每笔善款的提成比例最高可以达到15%。这样的社工激励机制,和广告公司、保险公司的业务模式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在慈善事业的名誉光环笼罩下,募捐的难度,可能要比跑广告、跑保险的难度小得多。有网友指出,目前国内的实体企业,除去各种杂支后,利润率能达到15%的,寥寥无几。看来,今后给慈善机构当社工,可能比开企业当老板还要赚钱。只是这样一来,所谓的社工、志愿者,还谈得上奉献二字吗?没有了奉献精神为精髓,慈善事业的根基又何在呢?公众凭什么还要相信已经商业化的慈善机构?据说,从善款中提成,是国际惯例。但是这种国际惯例的详情究竟如何,有关方面并没有给公众提供周到而全面的解释。笔者认为,就算这是国际惯例,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也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国情。因为,我们的慈善事业不但尚未走向成熟,而且素来缺乏公开、透明的良好机制。近年来发生在慈善领域的一些负面传闻,又使得慈善事业的从业人员正处在亟须通过无私奉献精神来匡正自身形象的十字路口。慈善机构的正常运行当然需要资金支持,志愿者投身慈善事业也需要一定的物质保障。但是在笔者看来,桥归桥路归路,这些费用绝不应该从善款中提成,而应该在财务透明的状态下,向社会进行单独的募捐,或者请求政府的支持。并且,不论单独募捐的结果如何,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应该恪尽职守,耐得清贫。如果不愿意"赔本",只是想着通过慈善来赚钱,那还不如改行当一个买卖人,免得亵渎了慈善事业的名声。(娄献忠赞成需要完善不宜一棍子打死在施乐会的官网上,用"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来解释为何要倡导有偿社工的原因。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旁观者,至少先应弄清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具体操作模式:先由社工垫付善款给受助人,再经施乐会审核后向网友募集善款,如果发生超募,那么扣除走访经费后不超过善款15%的部分,可以作为社工的报酬,如果没有超募那就没有报酬,如果反而完不成募捐计划,差额部分也是由社工个人承担。施乐会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不仅节省走访成本,还让受助人第一时间得到帮助;二是有助于提高帮扶主题质量,尽可能将善款送达最有需要的弱者手中。在网络慈善大多只是自发行为的背景下,施乐会试图在受助人和捐助人之间搭建直接的慈善捐赠桥梁,实现这种自发行为的正规化和透明化,这种努力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提成"的操作方法确实不适合慈善事业,这样的经济利益导向最终难免会伤害慈善,让慈善组织好不容易赢得的公信力毁于一旦。如何在"子路受牛"与公益慈善之间寻求到最佳平衡点,这是民间慈善组织必须面对的困难课题。在官方慈善组织公信力备受质疑的当下,对于民间慈善组织的各种慈善探索,我们不妨给予它们更多的善意、理解和耐心。理性看待施乐会的有偿社工慈善模式,它和中国慈善发展所处的阶段其实一样,肯定谈不上完善;因此,我们不应该对民间慈善组织要求尽善尽美,更不应该一味进行武断抨击--如果你本身既不愿意捐钱,也不愿意当志愿者当社工,那么,请至少不要高高在上地"捐道德"、"捐口水"。(舒圣祥剖析提成不是关键效率才是问题如今被广泛质疑的"募捐提成",其实也不算什么新闻,只是"慈善管理费"换上的另外一个马甲而已。中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国内公益慈善机构据此一直以来都有在捐款中提取10%的"管理费"的"明规则"。只不过在劝捐过程中,相关组织很少开门见山地向公众说明清楚。甚至在NGO更为发达的西方国家,执行性的公益组织行政经费超过20%、30%的也并不少见,但前提是其财务报告、资金去向能够让公众信服。其实,募捐能否"提成"并不是最关键的,更重要的是公益的执行效率问题。如果在募捐前通过事先声明的方式提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正当的执行成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必须保证其余善款百分之百用到实处。可国内公益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就在这--提取高额的"管理费"(或曰"提成"),其余部分却仍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而是被人为折损和消耗掉了,如各地经常爆出的"善款被非法侵占"、"捐款被官员贪污"、"捐建援建项目不达标"等等。此次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的施乐会只是众多慈善组织中的一只不幸的"替罪羔羊",因为它背负的骂名是中国多数公益慈善机构本应承担的,它也只是暴露出了中国公益慈善乱象的冰山一角。财务信息不公开、资金流向不透明,猫腻和潜规则横行,这些症结如无法解开,"中国式慈善"的公信力也终究难以提高。相较于一般企业与机构,公益慈善组织更应"流着道德的血液",因为如果连非营利性机构这最后一块圣土都无法保持应有的纯洁,那么何以说服那些逐利的企业和商人大发慈悲、救苦救难呢?(周欢微言大义@张行:既然是捐款就没什么提成和利润可言,谁也无权在里面提成!社工怎么能提成呢?@张橡:这就好比让人干活得给人饭吃。非政府组织不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支撑它运作的主要经济来源并非政府拨款。民间慈善靠社会募捐,募捐前让捐款人清楚社工提成,捐款后善款流向公开透明,这就没大碍。@袁辰捷:我觉得有必要替施乐会背书,有偿社工形式作为现今社会慈善背景下的必然阶段,功不可没!@谭建光:慈善组织、公益机构不能拿社会的诚信做赌注。这一事件的关键点在于:1、慈善组织是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募捐的,但是没有明确说提成事项。2、为了吸引捐款,号称"百分之百"用于慈善服务。这就是极大的问题了。从各国情况看,慈善组织、公益机构的运行及人员需要成本,但是要专项筹集或予以说明。@阎枭:如果是这样,和拉广告赞助没什么区别。不能接受。@摩西:施乐会的模式,我看到的防范机制就是博弈机制,你降低审核难度,带来的捐款有可能减少。审核问题是所有助贫或助医里都存在的一个问题。@孔霸:这个世界不是没有爱心,但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爱心。@温柔:他们有个模式是给拉来募捐者15%的提成,所以出现这种大批以求助者名义拉捐助的马甲。@石头:公益是有成本,特别是专业有效的公益更需要成本,但成本和提成是两回事。我们需要认识和正视的是公益成本和公益人才的人生职业发展,但这些都不是通过提成能改善的。如文中内容属实,施乐会平台需要反思的问题很多,加油。相关新闻:浙江慈善组织承诺社工可从善款中提成引争议浙江慈善组织承诺社工可从善款中提成引争议12名员工在4年多时间募集了2364万元的善款,这样"疯狂的高效"曾让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广受赞誉。施乐会在求助者和捐助人之间搭建平台,承诺"每笔善款,100%到达受助人的手中"。不过,当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消息一出,上述承诺被网民指责为"骗捐"的伎俩。这个网络爱心互助平台正在因此遭受质疑。施乐会会长方路认为,不超过15%的社工报酬在每个主题开头都有详细说明,而且,这种模式保证了社工筹款的积极性。但是,资深媒体人朴抱一认为,在一线社工中运用这种激励措施,有违慈善的本意。有偿社工与公益慈善之间,是和谐共赢,还是水火不容?捐款到手,是对慈善行为的功利化理解施乐会成立于2007年4月28日,2009年5月,正式成为金华市慈善总会的一个分支机构。在今年3月以前,施乐会走访受助家庭的志愿者是无偿的。他们要自费搜集受助人的材料,在施乐会平台上进行募捐,之后再将筹得的善款送给受助人。但是,这种模式弊端明显。"志愿者需要上门两次,差旅费全部自掏腰包,成本比较大,很多志愿者承受不了,都离开了。"方路表示,一般来说,从收集材料到发布信息,再到募捐完成,需要一段时间,但志愿者是兼职的,有时候会延误受助人拿到善款的时间。方路认为,这种模式对志愿者来说没有捐款压力,拍回来的照片千篇一律,受助人的贫困状况显得特别不真实,"甚至还有志愿者向受助人要回扣的现象。截至2011年3月,已经发展4年的施乐会帮助对象总共才1000多个。2012年3月,施乐会开始探索"有偿社工"运行模式。一般来说,两名社工一起走访受助对象,进行初步核实后,先行垫付善款。他们会把受助对象的照片和证明需要救助的证据等公布在施乐会平台,进行募捐。比如说,施乐会工作人员垫付了900元,共募得善款1500元,那么,超出垫付部分的600元扣除走访所需经费,就是社工的报酬。"最高不能超过15%。"方路说,捐款完成后,社工直接提款到自己的账户就行;如果完不成计划募捐的金额,就由社工自己负担。有网友担心,"有偿社工"的模式会导致社工为了获取更多的报酬而放松对受助对象的审核。方路表示,他们对受助对象的信息审核有严格流程。"比如助医类的,必须要提供在医院就诊时病床上的照片,贫困住房的照片,同时也必须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政府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施乐会的客服会进行审核,看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电话联系受助人所在医院,核实受助人的病情和治疗费用情况,联系当地政府,核实受助人的贫困情况。"这些联系记录都会储存在系统中。据方路统计,从4月1日到现在,40位社工募集到的善款约135万元,其中120万元属于受助人,15万元左右是给社工的。"目前网络慈善更多的是一种自发行为,施乐会试图在受助人和捐助人之间搭建直接的慈善捐赠桥梁,试图实现这种自发行为的正规化和透明化,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北京大学社会工作教研室研究员邓锁表示,但如果仅仅以捐款到手为目的,是对慈善行为的简单化甚至是功利化理解。邓锁表示,"慈善助人"并不像商品买卖那么简单,它是一个细致、持续性的服务过程,捐款只是整个助人过程的一个环节。有偿社工,或将发展成为职业筹款人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主任章高荣认为,网络慈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相关法律制度缺失,导致网络劝募缺乏规范性和专业性。在方路看来,"有偿社工"模式既能保证志愿者经费的开支,又能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能让受助者在第一时间获得帮助。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志愿者为了完成目标金额,不得不"疯狂募捐",进行信息轰炸。今年7月,有不少网友称,在新浪微博的评论和私信中,收到疑似"机器粉"所发的募捐信息。而这些给网友造成困扰的垃圾信息的发送者,都指向施乐会。有偿社工问题在欧美国家同样饱受争议。章高荣说,目前,已经在很多方面取得了一些共识。首先是筹款资格,很多国家包括美国都以立法形式确认,筹款是一个专业行为,筹款人员需要经过专业认证,才能开展工作。"这可以避免一些筹款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尽量避免在筹款过程中引起捐赠者反感,比如控制发送劝募信息的频率,尊重捐赠人的感受等。"章高荣说。在美国,按比例提取佣金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章高荣表示,欧美等主要国家对佣金数额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只对筹款人协会等会员组织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更多是一种自律行为。"施乐会的模式,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阶段。"章高荣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建立在专业能力基础上的岗位的精细化分工,比如职业筹款人的出现和发展,也包括在不断的探讨中逐步形成的行业共识,进而推动现代慈善理念的传播和现代慈善机制的确立。章高荣表示,从行业发展来讲,将来我们也要实行国际通行规则,按比例支付佣金给筹款人员。这个问题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属于行业自律。"公众是有自己的价值判断的。如果他们不认可这种行为,那么,这些筹款人显然不能有效筹款,反之,这种方式就会得到发展。"章高荣认为,现在应该鼓励人们去探索、去试验,"不过,施乐会必须在筹款时告诉捐赠者他的资金用途,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基本的伦理道德。"从现有网络披露的信息来看,施乐会的社工似乎并非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而更多是热心社会服务的志愿者或工作人员。"邓锁认为,社工具有自身的专业伦理守则,他们用专业的服务知识和技巧来实现"助人自助",因此,用'社工'来称呼施乐会的这些工作人员,是十分不严谨的。网络慈善,光有透明还不够施乐会提供的2011年审计报告显示,施乐会与一个叫"福利店"的商家有40余万元的往来款,其中有约21万元无名目划入"清河郡"的账户,作为善款捐赠,其中部分善款就是捐给了施乐会的员工。方路否认了大部分善款捐给员工的说法,"只有5%资助给了施乐会的员工"。款项往来,是因为"施乐会兼带做一下清河郡小店的账,节省他们请财务人员的费用。账户不清晰、多个账户募捐、个人账户和机构账户混淆等,都是现在慈善类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施乐会在微博的留言里,有很多求助者给的都是自己的个人账户,而且多平台、多次募捐,可能会出现超募的情况。比如,这个病需要5万元,可能会募到6万元、7万元。"朴抱一说。山东淄博的100%烧伤儿童张峻华和新疆阿勒泰白血病孩子朱瑞,都曾在施乐会进行过两次募捐,每次需要款项均为5万元。可是,有网友爆出,张峻华的父亲到各处骗捐,拿到钱却不给孩子看病整形,反而在网上辱骂垫付了十几万元的医院和网友。朱瑞每年化疗所需费用最多不过1万元左右,但他的父亲在多个慈善组织募捐,声称需要30万元,远远超过实际所需。方路说,张峻华和朱瑞两个孩子的情况是真实的,但双方父亲的做法以及在网上的对骂确实不妥,"张峻华的捐款我们是直接打到他医院账户的"。邓锁表示,网络慈善的优势在于迅速传播求助信息,便捷、有效地实现善款募集。但是,目前来看,网络慈善缺乏足够的监管,比如信息的真实性、捐款的流向。"网络慈善,公信力很重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银行对账单和收支明细账列出来。"朴抱一说,比如助医类的,要说明有几个募捐平台、受助者的医保状况、医保报销款的用途、后续治疗以及家庭生活的重建需要多少钱。章高荣认为,网络慈善平台要提高其信任度,首先应该提高信息透明方面的专业性和通俗性。"透明度并不一定能带来信任度",章高荣说,在不断透明化的过程中,还需要证明该组织在项目运作和执行上的效能。也就是说,透明化只是手段,从根本上应该提高机构的运作能力和专业性。"当前最主要的是建立透明化的参与机制,鼓励有关社会组织的代表参与决策。"章高荣说。方路表示,他们采纳了朴抱一的上述建议,相关参数已经在新立项的系统中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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