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四~ 发表于 2013-1-3 19:56:34

行业破晓——观察者

行业破晓——观察者

来源:公益时报

  政府由管理到服务的转折

  在全国的政策层面,2012年有比较大的调整,民政部拿出两个亿财政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年底又出台了2013年的购买政策,项目预算总资金仍在两亿左右。这标志着政府对民间组织认识上的根本性改变。过去大家可能觉得政策门槛高、管理严,现在政府的态度则是为民间组织服务,这是一个本质上的改变,非常重要。

  地方立法则有了很大进展,比如登记注册的开放等,这使得区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更为开放和规范。广东省特别是深圳的立法引领了全国的社会体制改革,上海、广州、长沙等地相关的慈善立法也已经通过。

  2012年,公益组织依然处在比较严厉的舆论环境下。现在,公众的关注已经从制度到了操作、程序层面。舆论监督越来越技术化。但永远不要压抑公众的质疑,他们是推动公益改革的动力。

  对全国性社团组织、基金会来说,最重要的是内部体制改革已经开始。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代表,他们这一年一直在探索体制的变革,比如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等。过去面对公众的质疑,大家会回避、埋怨、辩解,现在则是积极地回应,一步步接近公众的想法、意愿。有正确的态度,才可能有本质的变化,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公益领域现在最需要的是完善体制,改变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公开透明机制。基金会中心网的中基透明指数排行,就是对社会舆论非常积极的回应。

  民间公益组织的变化有两方面,一是微公益非常突出,通过网络手段,能实现很多以前不能做到的事情,壹基金杨鹏告诉我,他们与百度合作的“温暖搜索框”,现在已经有1000万人参与;二是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提高了。

      钟宏武 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

      公益组织需提高自身能力

  许多公益组织希望与企业合作,但是企业在找到信誉良好并且适合于自身合作的公益组织时比较困难。出于各种原因,有的企业会自己行动,而不去寻找相关领域的公益机构。

  在双方合作关系中,公益组织需要加强自身建设。目前的主要问题有几个方面,如自身活动能力不足,无法满足企业的项目需求;存在诚信问题,公益组织内部的合规体系、道德经营还有不少挑战,影响到全行业的公信力;沟通宣传不够,无法让企业快速获取相关信息,无法实现公益项目的供需对接;服务意识不强,公益组织很少考虑企业的多元需求,不够主动,缺乏服务意识和服务体系。如果上述问题能够解决,那么企业与公益组织可以在项目规划、执行、监督、沟通等领域进行广泛合作。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2012年,可以说环境更加成熟。政府、媒体、公众、NGO、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愈加重视,譬如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五位一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企业自身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也愈加科学。经过多年的引导和讨论,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有了较大进步,了解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慈善捐赠,而是包括产品质量、员工权益、环境保护、缴纳税收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此外社会责任也不仅是回报股东,是超越利润之上的追求,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截止到2012年11月底,全国已发布了1006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全面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明确社会责任战略,下发社会责任管理办法,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日常运营,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社会责任全员培训等。

  邓国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舆论危机下的公益组织变化并不大

  公益慈善领域在时有丑闻发生的情况下,自身变化并不明显,这是2012年最遗憾的一点。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影响不可谓不大,但这么大的事件,对公益慈善机构却没有什么触动,能够吸取教训、锐意进取和改革的不多。我们所能见到的也就是中国红十字总会做了一些改革,其他机构基本见不到动作。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体制没有改变,改革动力不强。现在的问题就是政社没有分开,官办的慈善机构依靠行政手段来获得资源,因而没有改革的动力。我们看到,十八大报告将社会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建立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这是今后改革的趋势。

  全国看来,政府在积极地扶持,但地区发展仍然不平衡,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对公益机构的鼓励政策出台得比较多,发展环境更加宽松,势头比较迅猛。广东的改革最值得称道,一是降低了公益慈善组织登记注册门槛;二是加大政府培育和扶持的力度;三是加快了部分公益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去行政化的步伐。江苏等地也在加大培育力度,甚至一些中西部地区,比如成都,也专门成立了孵化园。

  草根组织近年来发展更迅速,微公益的异军突起尤为值得关注,从2011年以来就发展得很好。由于官办社团的公信力受到挑战,老百姓更多地通过微公益等渠道来捐款,这也是一种新的方向。我预计2012年公益组织的筹款总量和前一年不会相差太多,透明度高的筹款会好一些。

  舆论的改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要有一个过程,需要政府的监管、慈善组织自身提高公开透明度,也要发挥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包括捐赠人的监督,齐心协力才可能会有进步。

  高玉荣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研究中心副主任

  呼吁设立专门的儿童福利部门

  2012年,儿童权益保护因自闭症儿童被退学、幼师虐童、毕节流浪儿童死亡等诸多事件备受关注。这首先与大家的监督意识增强有关系,以前的儿童事件也不少,但现在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更多,大家开始有儿童权益保护意识了,许多问题就是公众发现并网络曝光的。

  通过这些事件也可以看出,我国在儿童权益保护体制上有很多欠缺。我们没有一个横向的统一管理机构,类似国外的儿童福利署或者儿童工作中心,把儿童相关工作都囊括在一个框架里。

  好消息是,民政部正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条例》的出台,在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当然如果能够上升到《儿童福利法》就更好了。

  当然,政府加强管理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实际上,即便有了制度和法律,也是要靠人来执行,加强社会对儿童的关爱意识尤为重要。保护好孩子,父母的责任是第一位的,儿童工作者也要有责任意识。比如最近的校车事故,做司机的幼儿园院长本身就是儿童工作者,本应该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儿童权益的维护是非常重要的,不单要有好的政策,更需要社会工作者来关注。

  2012年11月20日,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了《<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的20年——以民间组织为视角》报告。可以看到,关注儿童福利的社会组织近年来发展得也非常迅速,5年或者10年前,NGO还不是很饱满,覆盖的领域不全面,现在,关注聋哑儿童、心智障碍儿童等不同问题的组织,每个类型都有百余家,有的甚至更多。

  贾西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NGO研究所副所长

  基金会需明确自身定位

  国内慈善领域目前正处在支持体系的建立过程,比如各种孵化器、支持中心的设立。在成熟的慈善体系中,基金会应该起到支持、孵化的作用。

  基金会由运作型向资助型转变,不只是资金支持,从用钱到给钱只是一个初步的转化,怎样把钱给出去也是一个很专业的事情。要变成真正资助型的组织,涉及到自身管理制度,也需要专业人才、行业人才等一系列条件的支撑。

  在公益组织与企业合作方面,企业的公益实现形式目前是很多元的,从简单的企业捐钱,到企业自己做公益、企业家设立基金会,甚至社会企业的创业,构成了一个系列的光谱。但目前在法律制度层面还有很大的制约;另一方面,企业更深入地与公益组织互动的形式还比较少。要实现企业与公益组织更好地合作,一方面需要在法律制度上构建双方合作的纽带,帮助企业多元地、有选择性地参与公益;另一方面需要财务、运作方面的专业公益人才。

  宏观来看,2012年的公益慈善领域,其实还处在郭美美事件的后续效应中。现在的状况是,舆论监督已经不局限于这个点,它涉及到了公益领域的方方面面,比如最近的中华儿慈会账目事件。

  在这些质疑中,首先是公益组织的责任。但也表现出了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的不了解,有些质疑是非理性的,甚至是对正常事件发出质疑,比如儿慈会出国考察事件。出国考察本来是一件积极的事情,但公众却不能接受。公众目前对公益组织运作、特性的知识是不够的,可以说很混杂。

  危机事件让大家开始质疑公益慈善组织,但现在仅有质疑是不够的,公众也需要了解它们的专业化运作。一方面,公益组织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性,改善做得不到位、不正规的地方,在舆论监督下进行转变、成熟;其次,专家、媒体的关注要更深入、理性,媒体报道的知识性、专业性也需要深入和提高;相关法律制度也非常重要,目前公益慈善领域的制度性还比较弱。长远来看,慈善组织自身的专业化和公众的正确了解认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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