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四~ 发表于 2013-1-7 17:56:07

兰考孤儿殒命刺激社会神经 民间收养面临制度尴尬

兰考孤儿殒命刺激社会神经 民间收养面临制度尴尬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贵州毕节流浪儿童的悲剧记忆尚未走远,河南兰考7名孤儿命陨再次刺激中国社会的神经,亦揭开中国民间弃婴收养的尴尬处境。

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4日失火,造成7名孩童遇难。这些孩子由一位颇具争议的“爱心妈妈”袁厉害所收养,此人曾因几十年来收养上百名弃婴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主要靠摆摊为生的袁厉害其实并不具备收养儿童的物质条件。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称,中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毋庸讳言,目前中国还缺乏一个能有效防范、打击、惩治弃婴行为的机制体制,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避免弃婴现象的频繁发生。此外,面对已被遗弃的大量弃婴尤其是那些残疾弃婴,也缺乏一整套全面完整的救助保障制度。

中国官方两年前确立了抚养标准,机构抚养的孩子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每个孩子每月600元,不分城市和农村。不过,这些福利严格依据中国的户籍制度和民间组织的注册管理制度。这也意味着,一些被遗弃而没有户籍的“孤儿”,或被非注册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都无法享受社会的各种福利。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成了一个尴尬的现实,在兰考,上百个社会弃婴一直在官方视野之下,却以“非法收养”的民间方式被抚养了二十多年。事实上,这样的事例不仅发生在河南,北京、山东、湖南等地都普遍存在。

分析人士指出,面对如此数量庞大的被遗弃儿童,草根型民间慈善组织能做出大量帮扶、救助等实际工作。而在中国现实社会条件下,这类组织却存在着身份认同困境、组织化困境、信息资源、社会资源缺乏的困境,直接影响其应有功能的发挥。

在官方层面,中国之所以尚未在孤儿收养方面向社会敞开大门,也有一些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有民政部门官员坦言,如果向社会全面放开孤儿收养,政府实难监管,一些贩卖儿童,贩卖人体器官等违法行为也会将有空可钻。

由此,民间孤儿救助游走于道德与法的边界,观察家认为,如何保障这些被遗弃儿童的权益,既检验着政府公共服务的品质,也体现着整个社会基于“如何对待儿童”的文明水平。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在国外,爱心人士收养孩子,相关培训及政府支持资金等会很快配套,但目前中国儿童福利始终没有通过立法予以确定,这方面的欠账较多。

时下,正视并解决被遗弃儿童权益保障困境正考验着政府的决策智慧。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说,应深挖悲剧后面的法律问题,包括法律意识问题、执法水平问题、立法问题等,从而找到制度性补救措施。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政府对儿童的福利救助力度还有待加强,必须继续加大资源投入,需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对民间收养机构的准入、设立、运营和管理订立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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