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8500|回复: 0

[帮办·互助] 消除误区让您的车险理赔不再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22 09: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险专家特别提醒
  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都越来越强,多数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一份车险。但不少车主对出了事故如何理赔,却并不清楚。有的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有的索性把理赔委托给修理厂代办,究竟发生多少费用也不清楚,这些都是车主对理赔流程不了解造成的误区。
  误区一:不计免赔可全赔  
  在投保时,不少车主会选择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将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转嫁给保险公司。有的车主认为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就可以获得全额赔偿。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
  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都会加扣免赔率。
  此外,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只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是不起作用的,无法将附加险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所以投保人一定要看清条款,了解自己所买的不计免赔险的适用范围。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在进行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误区三: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私家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
  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误区四: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还有一些修理厂称可以帮车主理赔一些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条件的事故。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的目的。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季宇 王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