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眼光与策略
高瞻远瞩:新加坡政府的领导人素以战略眼光享誉国际政治舞台,他们对于公益慈善的深入理解和顶层设计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点。对于本地的非营利组织,政府视其为打造包容社会的共同建设者,而不是对抗力量。对于国外的非营利组织,政府站在建设全球城市(Global City)、提高国际地位的重要因素,而不视其为麻烦制造者。经济发展局于2007年设立国际组织计划办公室,为国际性非营利组织落户新加坡提供种种便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各司其职:新加坡有多个政府部门管理(更确切地说是服务于)非营利组织,如:慈善理事会(COC)、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MCYS)、经济发展局(EDB)、社区发展理事会(CDC)、全国志愿服务与慈善中心(NVPC)等。表面看上去有点复杂,实际上由于他们之间有很好的分工,各自的责任十分明确,所以无需争权夺利,而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为建设公民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降低门槛:在新加坡注册慈善团体的程序公开透明,要求明确,回馈及时,一切手续在网上即可完成。设立慈善团体,并没有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慈善是富人专利的固有想法,为全民慈善创造了可能性。
相信市场:新加坡政府充分相信市场选择的力量,因此对于慈善团体的监管,既没有行政开支比例的限制,也没有捐赠支出比例的要求,更没有工作人员的薪酬上限。令中国民政部门头疼不已的管理难题,就这样被新加坡政府化解于无形了。
灵活务实:新加坡政府非常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不搞一刀切,不给非营利机构增添负担,例如:年审实行分级指导原则,把所有的非营利组织分为慈善团体和公益机构两大类,又按其收入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分别执行不同的年审标准,只需在网上申报即可完成。
财务激励:在新加坡,公众向公益机构(IPC)捐款,可按捐赠额的2.5倍实行税前抵扣;任何人给大学和研究机构捐赠,政府会根据预先制定的规则,给予接收机构1至3倍的资金配比。其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十分明显。
财务支持: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设立4500万新元的专项基金,用于慈善团体的能力建设;经济发展局在Tangling为国际非营利组织建设办公区,并以极其优惠的价格提供;市区重建局推出社区和体育设施计划,使非营利组织有能力在租金昂贵的黄金地带设办公室……这些优惠措施令来自中国的同行们感到既新鲜又羡慕。
非营利组织的心态与能力
共存共荣:各种类型的非营利组织在新加坡同时并存,互不冲突,相互补充。从古老的宗乡亲会(福建会馆)到现代的社会企业(商联中心),从专业的救助者(曹氏基金会)到新概念的倡导者(亚洲社会创投交易所),从政治人物创办型(新加坡国际基金会)到家族创办型(连氏基金会),从内生外衍型(国际厕所组织)到外来内衍型(世界未来基金会),构成了一幅百花齐放的绚烂图景。
良好心态:在与参访机构交谈的过程中,我发现:新加坡的非营利组织普遍具有平和、积极的心态,不抱怨政府、不排斥同行、没有唯我独尊的想法,只是专注于自己的事情。相比之下,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牢骚和怨气似乎多了些。
专业能力:曹氏基金会的乐龄康复室内,有一幅自行绘制的图解,清晰地告知乐龄人士如何做康复操;商联中心自行开发了一套评估系统,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测评求职者的伤残程度,以便为其安排适合的工作;东北社区发展理事会的咨询室,有前后门的设计,既保障了咨询者的个人隐私,又保证了社会工作者的人身安全。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反映了新加坡非营利组织的专业能力,而这恰恰是非营利组织的核心价值所在。
人才梯队: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加坡已经打造了一套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包括:社区培训、专业课程、在职进修、跨界研究、访问学者等;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业背景多元的人才梯队,这其中既有在政府或商界退休的资深人士,也有职业生涯转型的中年人士,还有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更有按照市场价格招募的专才。对于人才市场的应聘者,只有专业要求,而无薪资歧视。
信得过与离不开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日益成为中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中国一直关注着新加坡在社会管理领域的探索与实践。正如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首届新加坡-中国社会管理论坛上所说,“(新加坡)不仅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而且探索了一条植根东方传统文化、充分融合现代文明的社会管理之路,打造了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环境宜居的包容性社会。”
怎样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怎样处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怎样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能力建设,这些都是社会管理领域内的重要课题。对此,新加坡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积极探索,并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其成功经验(或称模式),在我看来是六个字:“信得过、离不开”,即:政府把非营利组织视为合作伙伴,目标一致,各尽其责,认为信得过;非营利组织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扎扎实实地解决社会问题,让政府觉得离不开。
作者:陆波,世界未来基金会秘书长、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亚洲社会企业与慈善事业中心高级访问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原文2012年10月19日刊于新加坡《联合早报》
来源: 新华网新加坡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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