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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社区] 三种说法拎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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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19: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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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新推出的《旅游法》无疑给旅游市场带来了一场不小的震动,坊间关于旅游市场的变化有各种传言。其中,甚嚣尘上的莫过于“价格大涨”、“不能购物”、“团队游市场萎缩”这三种说法。

  近日,记者通过走访业内人士,对大家最为关心的三大热点进行一一解读,让游客在《旅游法》带来的新环境下放心出游。

  细算账游客不吃亏

  新法推出后,旅游市场上的线路报价直线上升,难免有人会认为这是旅行社借《旅游法》实施之机涨价。

  在9月10日的咨询会上,国家旅游局解释:“十一”后团队旅游价格的上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涨价”,而是其价格水平理性的、正常的回归。

  之前,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再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即社会俗称的“零负团费”的做法,是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扭曲的经营模式,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极大。若旅游者所购商品质价不符、价格虚高,就会对其权益造成损害。

  《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由此带来的旅游团费上升,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映和理性回归。

  以常规线路“宁波至泰国曼谷、芭堤雅6天团”为例,“十一”之前费用少者只需2000元左右,但“十一”之后要5000多元,行程变得“老实”很多,取消了至少6个小时、包括珠宝中心、皮革中心、燕窝店、土特产、毒蛇研究中心在内的5个购物点,还取消了一些需自费的海上旅游项目。

  “表面看价格是涨了,但细算下来游客并没有吃亏。”以往旅行社靠打低价牌,变相让游客掏钱的竞争手段不复存在。对于此种变化,有人形容为:“小刀割肉”变成“一次结账”。

  购物可入“透明团”

  “我和小伙伴们去巴黎、首尔,就是为了扫货的,旅游禁止购物,我们不高兴!”这样一条微博在网上获得了大多数人的附议。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业内人士说,旅游法中提到,“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这并非是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指旅行社不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外增加购物点。

  国家旅游局9月10日给出了官方解读:并非禁止旅游者购物。旅游者可以在旅游行程中的自行安排活动时间内,自愿、自主地安排个人的购物活动;旅行社也可以选择旅游目的地的、主要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作正当、合理的行程安排,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若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或另付费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安排这些活动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必须与游客协商一致或是应游客要求;必须充分满足游客知情权,包括具体项目名称、地点、时长、商品或项目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价格等情况,应向旅游者作出真实、准确、详细的说明;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要对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合理安排另外的活动、行程;不得将旅游者是否同意相关安排作为签约条件,旅游者不同意的,不得签订合同或增加团费,旅游者同意的,也不得减少团费。

  团队游还会有市场

  由于消费者对价格敏感度高,这种统一报价模式带来的价格上涨势必会影响消费者的出游意愿,因此,目前流传着一种观点:“未来自由行将成为主流,而团队游将逐渐退出舞台。”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担心是不足虑的。相对于自由行,团队游不需要客人费心费力去挖掘当地旅游资源,并且从住宿预订、交通接驳、景区门票等各方面为游客提供一应俱全的服务,打包预订的价格也更有优势,它自有发展的优势和土壤环境。

  另外,随着游客对旅游品质、感官体验和精神感受的需求提高,旅行社也一直在对团队游产品进行创新,力图将团队游深度化、个性化、品质化,并加大了产品研发的力度,并积极推出“私人定制”。比如北京游,以往的5大景点是最简单的旅游产品,今后,类似体验原汁原味的“老北京”、住住四合院等产品会越来越多。

  “事实上,现在对旅游‘团队’的理解更加多元化,两人也能成团。”业内人士预测,团队游将以更具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形态生存发展下去。

  (王佳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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