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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海曙区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活动实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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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0 22: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益创投
来源: 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发起机构: 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7236000
创投网站: http://shzz.haishu.gov.cn/info.aspx?Id=1109
申报方式: 未知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建设,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受海曙区民政局委托,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公益创投的承办单位,按照《海曙区公益创投管理办法》,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成长。通过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项目资助,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促进其规范治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进社会发育和成长。

  (二)满足社会多元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组织通过参与公益创投,实施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公益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和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和谐。

  (三)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以公益创投金为种子基金,比照基金会管理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念的提升,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共赢的新机制,创新社会管理。

  (四)扩大公益创投影响,宣传社会公益。社会组织以公益服务的方式走进社区和居民,提升居民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公益氛围。

  二、活动要求

  (一)参加主体

  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已在全市各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凡愿意在海曙区实施公益服务的,均可参加。入选上一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二)公益项目范围

  1、“福彩公益金”规定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

  2、按照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

  3、其他有利于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倡导生态环保的公益服务项目。

  (三)项目总体要求

  1.具创新性。目标清晰,定位精确,设计的项目要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彰显公益理念。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增进新型社区关系,突现“助人自助”理念,推动社会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关注;项目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或消除;项目操作模式设计凸显人文关怀,能够解决社会问题;项目实施中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形成“三社联动”模式。

  2.指向明确。契合社会需求,在当地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项目所解决的社会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具有清晰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有合理的预算,具有成本效益;拥有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等能力及其执行团队。

  4.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注重服务对象的可持续能力,或项目具备其它潜在的资源投入;项目运作可形成较为标准的模式,可在条件类似的社区推广、复制。

  (四)其他要求

  申请项目实施地为海曙区区域,服务对象为海曙区范围内的常住居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低于半年,不超过一年,确需超过一年的,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单个项目(或子项目)预算一般不超过5万元;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三、工作步骤

  (一)项目征集(4月7日前):中心分别组织召开登记社会组织和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会议,传达本年度公益创投项目活动精神,部署项目征集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在项目征集期内,及时向中心提交项目申请书,即《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可在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网——天一公益巢(http://shzz.haishu.gov.cn/)下载。

  (二)项目初筛(4月8日至4月21日):项目申请截止后,中心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在三天内完成对申请项目的初步筛选。一是告知不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完善,或作出放弃评审决定。二是初步确定重点项目。三是通过初筛的海曙区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交由所在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整合成一个项目。项目名称可以称为“**街道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项目”,也可另取。

  (三)项目评审(4月22日至4月25日):中心根据公益创投整体预算和申请项目预算,设定获选项目比例,并组织由相关专业人士、社会组织代表、有影响力的社会人士组成的公益创投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通过初筛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及资助额度。

  (四)评审公示(4月28日至5月5日):中心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评审结果在中心及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五)项目优化(5月6日至5月13日):区民政局制定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获选项目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资助额度,在中心的指导下,对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并填写项目预算资金详细安排及进度表,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

  (六)上报审批(5月14日至5月21日):中心将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区民政局(公益创投领导小组)审批,区民政局在5天内给予书面批复,确定本届公益创投获选项目。

  (七)项目认购(5月21日至5月30日):编印公益创投获选项目宣传册,组织爱心企业认购获选项目。

  (八)协议签订(2014年6月上旬):与获选项目实施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九)项目实施(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获选项目根据协议约定,实施公益项目,做好项目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

  (十)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期内,中心和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要做好分层分级管理工作。

  中心负责对重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提升服务层次,打造服务品牌,指导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并完成项目计划,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做好项目的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

  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对所属各子项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各子项目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关系协调、场地提供等方面的服务,对各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同时积极争取所在街道办事处资金资助项目。

  四、项目监管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已经获得公益创投资金的予以追缴收回,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或其它类似活动。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执行。对经过评估验收,按计划要求完成的达标项目结余资金,可转入社会组织限定性净资产,视作下一年度公益创投项目自有资金;对经过评估验收不达标或虽达标,但未按项目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由中心负责收回或作出相应处理。

  (三)项目单位如果发生重大事项变化,无法实施项目活动,需及时书面报告中心,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14年2月28日

   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doc (84.5 KB, 下载次数: 4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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