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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好人] 奉化有个“爷爷团” 4位耄耋老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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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05: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笔者日前走进奉化区岳林街道新民社区法律工作室,一眼就看到墙壁上“为人民服务”5个刚劲有力的大字。据悉,该法律工作室由张举直、林崇庆、孙常熊、谢定康等4位80岁以上的老人组成,他们或长期从事法律工作,或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从2011年8月成立至今,该法律工作室已为700余人次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谈起创立工作室的初衷,发起人张举直说,法律在不断更新,但不少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他希望在有生之年,通过免费开展法律咨询与宣传,让更多群众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这些年,张举直等4位老人把工作室经手的民事案例选编成册,装订了厚厚的9本,里面详细记录了每起案件的经过。今年张举直还把收集到的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全国各地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起名《法律就在你的身边》,供内部学习和参考。“只有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更好地帮老百姓解决难题。”张举直说。

  今年上半年,年过八旬的应老伯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法律工作室,请张举直帮他写诉状,要求其小儿子能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张举直了解情况后,不但帮老人写了诉状,还让其小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应老伯临终前,小儿子扑倒在父亲的床边痛哭,发誓今后一定会承担起赡养母亲的义务,让老人了却心愿,平静离世。

  今年重阳节期间,奉化红十字博爱志愿服务队想承担起赡养大堰镇竹林村抗战老兵林仁定的义务,送老人到敬老院,每月生活费由他们承担。由于敬老院要求签订一份住养协议,协议除甲方外,还要有乙丙两方。志愿者不知道该如何签订,拿着协议来到工作室咨询。张举直帮志愿者详细分析,并建议协议的乙方是老人及他的法定监护人儿子,丙方担保责任由村委会承担。协议下方另立一纸,注明博爱志愿者仅承担老人在敬老院期间的生活费,并签名盖章作为一种承诺即可。志愿者心中疑虑顿消,老人的住养问题也顺利解决了。

  类似例子数不胜数。5年多来,张举直等4位老人不顾年事已高,坚持每周三上午在法律工作室,免费接待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如今,法律工作室的名声越来越大,前来咨询的人越来越多,范围扩展到宁波其他县(市)区。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徐欣 奉化记者站 严世君 通讯员 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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