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7053|回复: 0

[社会观察] 反家暴法实施至今 宁波家暴报警5193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6 1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昨日,我市召开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市反家暴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3月1日全国反家暴法实施至今的21个月里,我市公安部门接到家暴报警达到5193起,其中57起已刑事立案,市妇联系统共调处家暴类信访596件。

  宁波在反家暴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国家和浙江省立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为及时有效地保护全市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市于2008年11月率先颁布实施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同时,在全国率先探索了审理离婚案件中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相关工作,形成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和联合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意见等,在全省率先探索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与多元化调解相结合的家事纠纷“宁波解法”。

  2009年,依托市民政局救助站建立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目前全市各区县(市)都建立了庇护所。统一管理细则和工作制度,为家暴受害人提供3到7天临时紧急庇护。截至目前,全市已为75名家暴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并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服务。

  根据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报告,宁波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和妇联联合出台了《宁波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5月1日施行。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发出家暴告诫书169份。至今,法院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5份。

  来源:(宁波晚报记者滕华通讯员胡青蓝)

  原标题:我市家暴报警5193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