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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风向标] 《广州市募捐条例》即将实施 民间组织获公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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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6: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募捐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  《广州市募捐条例》(下简称《募捐条例》)进入实施倒计时,3天后,垄断公募的半官方慈善机构将与民间组织同台竞争。《募捐条例》首次明确,广州地区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特别是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或者赈灾领域),经申请取得募捐许可后,可在许可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募捐活动。这意味着未来广州募捐不再姓“官”,更多民间公益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将登上依法募捐的舞台。
  4月25日上午,一场名为“公募时代即将到来”的主题论坛在中山大学举行。政府官员、公益组织、学者、媒体等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就广州实施《募捐条例》后,三类新增的募捐主体如何有效向社会公众公募,能否“阳光透明化”运作并有针对性的运用IT新技术开展公募等焦点话题,展开交流与分享。
  讨论历时一天,会场气氛热烈。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唐昊表示,广东政府近年在公益领域主动寻求变革,并为此尝试破除一系列原有的法律障碍,形成了对公益组织、公益事业的巨大外部支持。《募捐条例》的实施,最大的亮点是开放公募权,并要求拥有公募资格的民间公益组织适应变革,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前提下接受公众监督,公开、透明地行使公益。
  有权威公益人士预言,新法的实施或重建广州公益领域格局,更多规范化运作的民间公益组织势必在政策保障下登上舞台,大展拳脚。而已成为广州公益界、乃至全国慈善领域关注焦点的公募新法,不仅传达了中国公益事业的进步信号,也将对官方慈善机构造成冲击。
  【民间公益组织的机遇与困惑】
  即将横空出世、制约公益领域“草莽江湖”局面的新法规,对各类民间组织的影响也不同。记者在讨论中发现,日趋成熟的“大机构”已摩拳擦掌,等待公募新时代的来临,他们有信心从中找到机会,依法行事做强做大。但对草根“小组织”而言,因条例新增定期审计、募捐时限等规定,他们更担心的是因此出现人员紧缺、行政成本增高。
  “小组织”人力匮乏可能退市
  “我们是一个很小的组织,只有六七个人,成立以来一直热心公益,也有参与募捐活动,但若严格按照新条例规范运行,最后的结果就是退出市场。”一位从东莞赶来参加论坛的草根公益人士直言,公募行为未规范前,很多与他类似的小型机构也在利用自己的资源,游走政策间隙,靠“擦边球”募捐行善事,而将行的法规已明确公募行为的标准动作,从申请开始,小组织就必然处于弱势。“如果没有专业文案、财会人士参与,靠我们几个业余的伙计,很难拿出让监管部门满意的方案。更别说获得募款资格以后的即时信息披露,定时汇总和申请延期等等事务。”他说,这些规定只能让小公益组织望而却步。
  “大机构”招兵买马信心满满
  “小组织”的担忧,对“大机构”并无威胁。“麦田计划”东莞召集人胡达中坦承,因审批时限和属地管理的规定,一个长期固定运行的公益项目必然增加行政成本,但这不足以影响已具号召力的公益机构。“我们会安排专人负责这些工作,也会更多应用先进的IT技术,在可控范围内降低其他方面的运作成本。”
  对于公益市场的竞争,胡达中信心满满。他认为,新条例赋予捐赠人知情权、监督权、问责权,他们的参与将对公益组织提出更高要求,“自身能力必须提升,只有更严格地管理人员、项目、财物,才经得起市场的考验”.
  专家:没能力的组织会被淘汰
  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唐昊认为,公募平台开放后,来申请的公益组织越多,竞争就越大。有能力的组织,自然会存活下去,且越来越大。相反,没能力的组织,就会被淘汰。“老实说,不管《募捐条例》是否出台,没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也必然面临淘汰的境地,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他认为,竞争与淘汰是一件好事,它会使公益组织越来越规范化,而“垄断化行政型慈善”转变为“市场化服务型慈善”,亦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
  【权威解读】
  《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送审,省民政厅官员透露相关规定:
  跨市募捐将受处罚
  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作为官方唯一代表,成为场内公益和媒体人士追逐的焦点。王先胜对所有问题来者不拒,从容对答。他认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让公众对红十字会等半官方机构产生信任危机,而另一方面,民间品牌公益机构尚未树立,这就导致群众“两头不信”.他说,此时出台《募捐条例》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公募主体的扩大,将重振社会慈善信心。
  在广州注册只能在广州募捐
  对于与会民间公益组织提出的“属地管理”、“募捐时限”等热点问题,他一一解读。“属地管理,这是已经确定的。”王先胜说,新法实施后,广州注册的社会组织只能在广州区域募捐,不能到莞、深募捐;同理,莞、深机构到广州搞公募也属侵权。“如果侵权,我们就要处罚。”他提醒将获得公募权的组织,跨界募款存在被管理部门注销的风险。他强调,依照属地原则,广州的组织,其服务对象也应以当地为主,当地筹款、当地使用、当地审计。
  他透露,已送审的《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对此也有相同规定,外省组织来广东募捐,也将受到处罚。
  有意思的是,在随后的全场讨论时段,一位IT人士用网络技术为民间公益组织支招应对“属地管理”,“处长说的属地限制,网络IT技术过来就不管你了,广州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如果是外省的人(通过网络)给钱你要不要,难道你说你是外省的,我不要你的钱,那就是傻帽了。”
  按规定募款时间只有两个月
  公募“松绑”,是否意味着合法社会组织都可申请募捐?政府是否会设置审批门槛,将部分组织机构拒之门外?王先胜对此明确表示,政府受理审批确实有硬性规定,“首先是要求申请主体具合法性,即已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还需提供募捐主题、方案,募款后的使用计划、款项管理规则。根据以上资料,一事一议,申请募捐时间。”
  他透露,《募捐条例》规定的募款时间为三个月,而《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对此将缩减为两个月。法定期限内无法募得所需款项怎么办?王先胜表示,如果规定时间内确实未完成募款计划,可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5日前向市民政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我的观点是,要培养一批有公信力的组织,一定会打垮半官方公募机构。”他的话让在场的民间公益人士信心满怀。
  【专家视点】
  公募势必冲击官方慈善机构
  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唐昊直言,开启公募时代之门后,对民间公益组织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如果某些组织操作得比较好,一定会对传统的官方与半官方慈善机构造成冲击,甚至超过它们。他解释,冲击相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能让“官”字头的公益慈善机构意识到自身问题,完善自身体制结构,更加“阳光化”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唐昊提醒草根组织,新法实施后,民间公益组织除做到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外,还需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利用好网络新媒体这一技术。“2011年随着新媒体这种传播方式的流行,许多公益慈善活动都借助新兴技术在全国发挥了影响,如邓飞的‘免费午餐',王克勤的’大爱清尘‘,和梁树新的’微基金‘计划等活动,都是新媒体成就的好项目。”
来源:新快报  作者:潘芝珍 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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