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乔木:中国NGO的三重困境
7月18日,在社会问题研究方面很有影响,一直以智库和NGO自居的"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被民政部门取缔查抄。NGO的话题和相关的注册、管理问题,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NGO的全称是非政府组织,有时也称NPO,非盈利组织。从它的名称和活动来看,在中国存在三重困境。
一、有政府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前者如所有中字头的组织,像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尽管都以非政府组织定位、筹款、活动,但都有政府背景、行政级别,是有编制的事业单位。
二、一个真正的非政府组织,如果开展活动时不淡化机构的性质,非政府经常被理解成**、非法组织,尽管它们其实是在帮政府。
三、非政府组织如果宣称是非盈利组织,又会经常被误解为不是为了盈利,那一定是有政治目的。在功利主义盛行的中国,普遍信奉"无利不早起",哪有不为盈利的机构?除非别有用心。
现实中情况更为复杂。因为许多非政府组织开展环保、劳工、维权救助、各种社会问题的研究和行动,不光问题"敏感",在筹款和活动中,往往又和个人、企业以及国外的同行、基金会等有合作联系,经常被另眼看待,甚至横加阻挠。
中国一直是官本位的社会,官家、政府的机构和活动,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在传统社会中,商业行会、民间社团、各种宗教一直存在于乡土中国,只要不造反,官民两道,各自相安。
后来依照苏联模式建立的新中国,在几乎所有的领域,都强化了党政的双重领导,具有高度化的行政色彩。比如企业会有党委书记,学校有行政级别,寺院的方丈主持也会享受某个政治待遇。在此情况下,民间组织难以合法化存在,要么销声匿迹,要么收编重组,统一纳入政府序列。但是民间的需求和松散的联系,始终存在,只是难以合法化。
改革开放不仅是观念和经济上的巨大变化,也带来社会的多元发展。国外的非政府组织历史悠久,全球化时代又迅猛扩张。在内部的需求和外来的影响下,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也重新起步了。
非政府组织第一次进入中国人的视野,是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世界第四次妇女大会,那是中国截至当时主办的最大规模的一次国际会议。作为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世界非政府组织论坛,中国政府有意安排到京郊的怀柔进行。绝大多数中国人,第一次听说还有那么多没有政府背景的妇女、**、宗教组织,甚至妓女都有自己的维权组织。
从那以后,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方兴未艾地发展起来。但是在中国的法律和管理中,回避了"非政府组织"这样的字眼,而是用民间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来指代,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由其监督管理。同时又规定,所有的社团登记,必须要找一个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实行双重管理。
这又出现了两重困境。第一,政府部门可以组建自己主管的社团,比如司法局可以成立律师协会。虽然号称非政府组织,但谁都知道它的政府背景。第二,真正的民间社团想注册成为合法的非政府组织,又难以找到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说,没有政府部门愿意管理这些不在编制内的社团。
好在以中国人的聪明,总有变通的办法。民间社团不能以"非企业单位"在民政局注册,但可以作为企业,在工商局注册。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号称NGO、智库、非盈利的民间机构,都走的这条路子。
但又面临着两个困境:实际是非盈利的,经费也来自外界的资助,但由于是企业公司化的注册,要缴纳各种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这不光给这些机构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做的事当局如果不满意,也会经常以偷税、漏税等借口被处罚注销。当年"公盟"被取缔就是一例。同时,这些机构实际上开展的研究、调查、社会服务等业务,也会被民政部门以擅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理由,予以查处。传知行被取缔就是最新的例子。
今年以来,有了一点变化。民政部规定,对社会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民间非盈利机构,可以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不需要挂靠政府部门,不需要注册资金,也不用纳税,这算是真正的非政府、非盈利组织。但是对于政治、法律、宗教类民间社团,仍需要挂靠政府部门。这类非政府组织很难成立,即使成立了,虽然号称非政府,但还是随时捏在政府"老大哥"的手里。至于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华不予登记。虽然它们也在明的暗的活动,就看气候变化和"老大哥"的心情了。
本来小政府、大社会是发展趋势。但政府一看互联网和全球化的时代,社会发展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就想把什么事都管起来,但又管不住,只好一边承诺松绑,一边不断监控,选择性执法。
中国的政府和民间,就是这么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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