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草根组织幼年多病身有学者认为,目前最迫切的是形成免疫系统
南方农村报记者冯善书日前,怀集农民冯汝深告广州"灯塔计划"义工叶智锷的诉状已送到怀集法院,这是自今年"广州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简称打工族)、"自然之友"等涉诉以来,草根民间组织再次坐上法庭的被告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草根民间组织因为各种纠纷,而卷入官司中。
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指出,目前我国NGO的现状是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甚至有的NGO非法集资、非法牟利,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有的财务混乱、贪污腐败,这些都在影响整体NGO队伍的社会公信力,同时也使一些组织速起速亡。
无"证"个人担风险
"灯塔计划"是一个没有"身份证"的民间组织。因加害人逃避责任,冯汝深无奈把"灯塔计划"拉上了法庭。但由于"灯塔计划"没有"身份证",叶智锷作为活动的组织者,自然成了被告。
"灯塔计划"是华南地区非常有名的纯公益性支教组织,属于志愿者组织,在广东,这样的组织还有"乐助会"。这些组织比起"自然之友"、"打工族",在管理上要松散一些。因为志愿者、义工的流动性比较大,加上缺乏大基金和大企业的支持,它们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的资金。像这样的组织,由于主管部门未给予它们合法的身份,一旦遭遇事故和其它各种纠纷,作为个人的义工和志愿者,很可能要代替整个组织来承担所有的责任风险。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灯塔计划"义工面临个人被告上法庭的现实,显示出这些志愿行动目前所受的保护很脆弱。游离的法律身份,使他们的权利也游离在法律的边缘。
资金管理问题多
在叶智锷成被告前,今年11月1日和11月9日,在广州市番禺法院,"打工族"被推上被告席。这两场官司同由员工蔡娇一人挑起,其状告负责人曾飞洋名誉侵权和违约解除劳动权。此前,蔡娇专门致函本报称:"我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希望通过诉讼,揭开广州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打着NGO非营利性劳工维权民间组织的旗号所进行的一些非法活动的黑幕,以此维护真正做社会公益事业的NGO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做一个维护公共利益事业的正义坚守者。"
与"灯塔计划"相似的是:"打工族"2月份已终止其工商登记,蔡娇只好把负责人曾飞洋告上了法庭。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被告曾飞洋拒绝向记者透露事件的内幕,他在电话里称,此事已委托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的朱健刚教授调查,以后再向媒体公开。
近日,记者从侧面了解到,长期在国内从事扶贫援助的香港某著名慈善机构,不日也将与以前的一个合作伙伴——国内某知名NGO对簿公堂。原因是,后者在管理和使用前者的援助资金时,出现了严重的腐败行为。此类案件的频发,暴露出当前国内民间组织在运作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种种问题。
"国内NGO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上的随意和混乱,在行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社会公众长期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行政机关和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上,从而使非政府组织的自律与规范沦为监督的盲区。"一位长期从事民间组织调查的同事对记者说。
规制不力是主因
草根民间组织在国内的兴起,真正始于21世纪初。近年来,随着各方面政策的相对宽松,民间组织的数量迅速膨胀。
据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统计,截止2005年底,我国经注册登记各类民间组织有32万多个,其中,广东拥有近2万个。而据有关机构估测,还有至少有300万个未登记、半公开的民间组织。
目前,我国对这类组织实行的是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双重管理的制度。但现状是,绝大多数由草根阶层发起成立的,本身非营利性的NGO,其根本无法找到有地位的"婆家"来当他们的主管部门,无法得到民政部门的承认。
国外的民间组织,如英国的乐施会(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成立于1942年,可以说历史久远。而1971年12月20诞生在巴黎的无国界医生组织,则吸纳了多国精英及管理经验。
相比之下,国内民间组织发展大多时间短,多生于草根,无法形成一个强健的免疫系统,抵挡成长过程中所遭遇的各种外伤内病。
中国NGO法律支持网首席律师梁枫在接受采访时说,NGO目前面临的法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组织架构与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制度与合约规范、捐赠者与志愿者的权益保障与风险防范、项目开展与管理中的法律监管、资金管理与使用中的法律风险等。
然而,许多从事民间组织研究的专家,都把自己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国内草根组织的生存问题上。例如注册登记问题。
对此,独立学者林勋华质疑,就算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他们就能发展得好吗?像"打工族",以前也登记注册过,但是有关部门能够监控到它的日常运作吗?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靠组织的自律性,它有可能合法健康地发展吗?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自律规范对它又有多大的约束力?
规制不力仍是主因。林勋华最后认为,国内的专家不要只是把目光局限于研究它的生存问题,而应该更关注它的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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