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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将对中国式过马路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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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08: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获悉,作为全省和全市治理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从3月1日起,我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8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全市市民反映集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治理10条拥堵道路。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柴大科表示:“这次整治多部门协助行动,力度大、范围广,我们将像禁酒驾一样,以超常的决心和手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对“8+X"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了解,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确立了本次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区域。重点违法行为已确定为“8+X”,其中“8”就是全市统一要求整治的8类违法,包括“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飚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违法使用公交车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X”就是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的整治项目。

  整治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省公安厅确定在宁波中心城区、包括鄞州中心区的第一批10条治堵重点道路和原先创建的疏堵保畅先行8路8片区,另一类是由市公安局确认的第一批14条县级城区治堵重点道路。除了上述两类重点区域外,我们还将同步加强对各地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等交通拥堵路段的整治。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杨国胜表示,“通过这次整治行动,要实现省公安厅确定的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市公安局确定的各县(市)区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8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70%以上以及全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省控指标。”

  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和闯红灯也是处罚重点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和斑马线无关,这就是被网友调侃的“中国式过马路”。在本次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明确提到了“行人闯红灯”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

  行人闯红灯、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是交警在执行中却困难重重。道路秩序处科长胡畏表示,对于行人穿红灯、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的行为,交警部门近期暂不予以处罚,主要以劝导、教育市民为主。

  胡畏说:“我们将在主要路口,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进行抓拍,并在媒体上曝光,给予市民一定的警示,让市民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关注度。”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在3月底前将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并建立交通违法曝光栏目,每周不少于2次公开曝光一些重点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


  宁波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10条24842米

  柳汀街(环城西路-解放南路)3127米

  江厦街(中山东路-药行街)703米

  灵桥路(药行街-解放南路)1182米

  环城西路(通途路-气象路)3110米

  百丈路(江东南路-中兴路)2050米

  惊驾(宁东)路(福明路-福庆路)4854米

  人民路(新江桥-大庆南路)2298米

  大闸路(槐新路-湾头大桥)2618米

  天童北路(永达路-鄞县大道)2610米

  钱湖北路(麦德龙路口-鄞县大道)2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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