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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新闻] 宁波民政部门尝试“既当爹又当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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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8: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找业务主管单位,我们足足问了一大圈。现在好了,不用跑到省里去了。”宁波鄞州区邱隘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负责人庄琪说。不久前,该促进会成为全市首家由民政部门出任登记和业务主管“2合1”的社会组织。

  据了解,相当多“草根”社会组织都为找业务主管单位碰了壁。因为业务主管部门需要为民间社团的行为承担责任,所以他们往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寻不着主管单位的民间社会组织,便多采取变通方式,以工商注册或挂靠其他民间团体的形式暗度陈仓,用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的身份开展活动。

  去年11月,鄞州区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既履行登记部门的职责,又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简单地说,是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鄞州区民政局副局长徐卫东说。

  同样,宁波海曙区民政局也在今年4月放开了社会组织登记条件,针对一些民生性的服务老弱病残、做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它们不再需要找业务主管单位,就能登记成立。据了解,作为全市的试点区,目前鄞州和海曙两区共有4家社会组织被民政部门“2合1”登记成功。(滕华、赵蓉婷)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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