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每个学生能享受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日前,全市各级财政新投入3000多万元,对集中连片的经济相对薄弱乡镇(含南三县及余姚部分乡镇)全面实施爱心营养餐工程。此举将惠及4万余名困难学生。 今年,我市把扩大爱心营养餐范围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本次政策调整将资助对象范围扩大到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区)所有义务教育段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全学年一般原则为每生150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财政补助,适当提高营养餐标准。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将按照“热菜热饭、营养可口、吃饱吃好”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食堂(伙房)供餐、购买供餐服务或实行委托餐服务等多样化的供餐方式。 自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段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周8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此后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同时对学前教育符合条件的困难幼儿也免除伙食费,全市 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6000余万元。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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