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民政部发布消息称,今年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了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即日起至明年1月10日,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1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项目以获得资金扶持,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这也是民政部首次开展该项活动。 民政部介绍,今年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救助、受灾群众救助四大方面。具体来说,将支持四川、云南、西藏等西部地区困难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约200个,每个项目资金一般为25万;拟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约100个,来开展医疗救助和受灾群众救助等项目,其中地方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50万元左右,全国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约在100万,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拟资助80个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活动,地方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50万左右,全国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约100万,最高不超200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